為促進市直學校校長隊伍建設與發展,確保市直學校秋季教學正常開展,根據市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精神,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遴選一名市直學校副校長兼任法人代表。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市直學校副校長(兼法人代表)1名。
二、遴選條件
(一)莆田市教育系統在職在編國家干部;
(二)熱愛教育事業,熟悉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有較高的教學理論、教學業務水平和較強的組織協調、教育科研能力,有一定的教學管理經驗,有較強的民主意識、法制觀念和創新精神;
(三)現任省一級達標高中校中層以上人員(含現任教研組長、年段長)或省二、三級達標高中校校級領導人員;
(四)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五)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六)聘任一級教師滿五年及以上(2017年12月31日前聘任),或現聘任高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七)近五年學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1次優秀等次;
(八)身體健康,能勝任任職崗位,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一)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二)入伍以來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三、遴選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遴選辦法
按報名與資格審查、面試、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4月17日至4月23日。
2.報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和聘書,近五年本人被縣(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優秀校長、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教師、骨干教師榮譽稱號的證書,教學科研成果認定材料,單位近五年學年度考核證明,任職文件(或證明)等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和3張近期同底1寸彩照,同時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報名方式:以現場紙質報名或電子郵件報名兩種方式進行,具體操作如下:
(1)電子郵件報名:將《莆田市市直學校遴選副校長報名登記表》(電子版)和報名要求材料原件的掃描件,發至報名郵箱:ptsjyjzzk@163.com。
(2)現場報名:攜《莆田市市直學校遴選副校長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和報名要求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到中共莆田市委教育工委組織科(市政府辦公大樓1號樓430室,正常上班時間)現場報名。
聯系電話:0594-2694416,聯系人:黃老師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考察時資格終審等,審查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
5.公示: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在莆田教育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對象:資格初審合格人員。
3.面試方式:面試分競聘演講和行政管理能力考核兩個環節進行,權重各占50%。競聘演講內容須反映應聘者的自我認知和策略規劃能力。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認6名考察對象(報名不滿6名的,按實際報名人數確認)。
(三)考察
重點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市委教育工委綜合考察情況,研究確定1名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莆田教育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調動聘用手續,服務期3年。因在考察環節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五、工作監督
市紀委監委駐市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進行全過程監督,整個遴選工作做到信息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考生考試作弊或弄虛作假的,視情節輕重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特別提示
本次遴選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報名人員應保持報名時所填通訊方式暢通,并及時了解莆田市教育局發布的有關信息,因本人原因影響其遴選結果的,由本人自行負責。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附件:1.莆田市市直學校遴選副校長報名登記表
2.莆田市市直學校遴選副校長報名匯總表
附件下載:表格.docx
莆田市教育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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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yj.putian.gov.cn/xxgk/gggs/202303/t20230331_18095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