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紹興市直事業單位工作需要,決定統一組織開展2023年紹興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實施辦法
公開招聘工作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紹興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和擇優原則,采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方式組織實施。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
(二)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工作經歷、工作年限等條件;
(三)本次招聘不限戶籍范圍;年齡18到35周歲(
(四)國內畢業的要求在
(五)“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是指國內普通高校2023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國(境)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是指畢業時間或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時間在2023年的人員。下列情形者視同對待: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同期畢業并可在2023年取得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應聘。
(六)大學生參加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和農技特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在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身份應聘;
(七)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本公告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有紹興市委辦等38個部門61家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19名。具體的招聘部門、事業單位、崗位和招聘人數,以及應聘人員的專業、學歷學位、年齡等資格條件詳見《2023年紹興市直事業單位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
四、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冊及報名、資格初審、網上繳費、下載并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復核、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
(二)資格初審
時間:
(三)網上繳費
時間:
報名繳費后,將根據報名情況,對繳費人數1:5及以下崗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繳費人數或參加現場資格審查實際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該崗位已繳費的應聘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可改報其他符合應聘條件的崗位或退費。因應聘人員本人原因不參加開考崗位的筆試,報名費用不作退還。
(四)準考證打印
時間:
(五)筆試
筆試時間為
應聘人員必須按照準考證規定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且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成績通過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考生也可在網上報名系統查詢。
(六)資格復審復核
資格復審復核對象根據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3倍確定,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復核在面試前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核由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先復審后復核,復審與復核當場進行。經復核合格的人員具有參加面試資格,領取面試通知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規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復核的視作放棄資格復審復核。
因應聘人員放棄資格復審復核或資格復審復核不合格而產生的缺員,按該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參加資格復審復核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與招聘崗位條件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身份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若在資格復審復核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人員,境內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須提供書面說明)等相關材料;境外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入學證明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若應聘人員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還應提供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視作不符合應聘要求,由此產生的缺員,按該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面試
面試時間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包含3道題目,思考和答題時間為15分鐘。應聘人員按面試通知書載明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準時參加面試。未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面試地點或不能及時提供面試通知書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相關職位參加面試人員不遞補。
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分數線,不合格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結束后,當天現場公布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40%+面試成績×60%,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數。根據考試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八)體檢與考察
體檢對象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相關規定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因在體檢、考察中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產生的缺額在該崗位面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有問題反映的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由此產生的缺額在該崗位面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未能在公告要求時間內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資格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將取消聘用,由此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取消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報名材料或信息不實,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或通過偽造、涂改證件等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擾亂報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開招聘考試中違反人事考試紀律的;
3.在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或串通他人隱瞞事實,妨礙考察工作正常進行或影響考察結論的;
4.故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體檢過程中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通過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方式進行作弊,影響體檢結論的;
5.攻擊公開招聘公告發布網站或網上報名系統,擾亂公開招聘秩序的;
6.招聘結果公布后,為達到個人目的,造謠誹謗,惡意誣告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7.有其他嚴重違紀違規和違法行為的。
(二)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工作經歷年限計算以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以及相應的社保繳納憑證為準,工作經歷計算到
(三)專業技術資格、執(職)業資格等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為
(四)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學歷報名。
(五)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
(六)紹興市外辦下屬事業單位紹興市外事發展促進中心的專業測試具體見《2023年紹興市外事發展促進中心招聘外語翻譯崗專業測試公告》。
(七)紹興市公安局下屬事業單位紹興市強制醫療所的精神科醫生、護士、管教崗位根據筆試成績按1:5確定體能測評對象,體測合格人員根據筆試成績按1:3確定面試對象,體能測試具體詳見《2023年紹興市強制醫療所公開招聘精神科醫生等崗位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公告》;體檢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執行;考察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執行。
(八)招聘公告在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sx.gov.cn/)、紹興人才網(http://www.sxrc.org.cn)同時公布。政策咨詢電話:事業單位綜合管理處0575-85125301,崗位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表對應電話。本次招聘由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5-85128503。
2023年紹興市直事業單位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x
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rsj.sx.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