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和《中共宜城市委宜城市人民政府關于振興新時代全市基礎教育的實施意見》(宜發[2019]9號)《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保障和落實用人主體自主權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宜組通[2018]34號)等規定,面向各高校招聘高中及部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F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人數及對象
(一)招聘單位、人數
根據市委編辦下達的招聘計劃,2023年教育系統自主校園招聘教師80名,其中高中教師40名,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40名(具體校園招聘崗位表附后)。
招聘對象
本次校園招聘主要為:2023年應屆畢業生及畢業后兩年內未就業的畢業生;高中地理、物理、生物、音樂、美術、職高專業課等緊缺學科和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應聘人員可放寬至2020年及以后的畢業生;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招聘符合招聘年齡條件即可。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敬業愛生,吃苦耐勞、團結協作、樂于奉獻,服從工作安排;
3.具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和業務技能,能很好地組織和開展日常教育教學等工作;
4.身體健康,具備擔任教師的身體條件;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
5.取得國家承認的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以及具有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6.年齡30周歲及以下(即
應屆畢業生應在
崗位條件
詳見《2023年宜城市教育部門所屬事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
3.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4.本市在職在編教師;
5.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招聘方式及時間
(一)招聘方式:到高校現場招聘,簽訂意向性協議,通過面試考核后簽訂三方用人協議。
(二)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
報名地點:漢江師范學院
其他高校應聘人員按以上時間到現場報名。已參加“智匯襄陽”“才聚荊楚·春回校園”等招聘會并現場報名的學生不需重報,等待資格審查通知。
四、校園招聘程序
(一)報名。本次組織的公開招聘實行現場報名。應聘人員帶齊資格條件中所需的學歷學位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現場初審。
(二)面試考核。對初審合格人員集中安排時間進行資格復審,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面試考核(具體時間另行發布公告)。
(三)體檢、考察。面試考核合格者參加體檢、考察。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審核擬聘用人員的人事檔案,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在縣級以上有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考察時間另行發布公告)。
(四)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根據資格審查、面試考核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通過宜城市人民政府網教育局窗口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被發現并查證核實有違反考試考察紀律和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辦理聘用手續。公示結束無異議的,由宜城市人社局下發聘用文件,宜城市委編辦辦理編制手續,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員在應聘學校最低服務年限不得少于三年(含一年試用期),起始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第一份聘用合同時間起計算。
宜城市教育局
附件:2023年宜城市教育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崗位表校園公告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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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ch.gov.cn/xxgk/bmptlj/bm/jyj/fdzdgknr/gysyjs_18439/202304/t20230426_32058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