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轉任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中衛市委組織部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和名額
公開遴選職位為市直機關(單位)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職位(共計19個單位,26個名額),具體職位詳見《2023年中衛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遴選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遴選范圍
1.全市縣(區)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
2.全市縣(區)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已進行參公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參公人員。
3.中央駐衛機關、自治區機關設在中衛市各縣(區)及以下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
公務員身份人員既可以報考公務員職位,也可以報考參公人員職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按照公務員法實施方案批準登記的工作人員除可以報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職位外,還可以報考公務員職位。
(二)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新錄用公務員須在招錄機關(單位)或與招錄機關層級相同的機關(單位)累計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其中選調生須累計工作滿3年(含試用期),起算時間為錄用文件下發后到招錄機關(單位)報到之日;
(3)通過調任、軍隊轉業安置、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過渡等形式取得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身份的人員,應當具有2年以上實施公務員法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經歷,起算時間為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登記時間;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齡不超過40周歲(
(6)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符合遴選職位專業要求;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任職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截止時間為
(7)原不具有公務員身份,通過換屆選舉進入鄉鎮領導班子的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優秀村黨組織書記、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等人員,任期未滿一屆的(截止時間為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者不得報考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本次公開遴選所涉及的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截止時間為
三、報名方法
(一)職位查詢
報考人員可登錄中衛黨建網(www.nxzwdj.gov.cn)查詢公開遴選的職位、名額及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如需咨詢遴選職位的資格條件,可按《職位表》中公布的電話與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聯系。
(二)報名時間
(三)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填寫并打印《2023年中衛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三份(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粘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附帶1張一寸彩色照片(須在照片后署名以備辦準考證用),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并蓋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報名登記表》報縣(區)黨委組織部審核蓋章,確認同意報考,并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市委組織部606公務員管理科報名并提交《報名登記表》。未按報名時間要求提交《報名登記表》的視為放棄報考,逾期不再補報。本次公開遴選不收取報名費。
(四)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取消遴選資格。各職位的專業要求,可參閱《2023年中衛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3)。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需區分職位的專業要求是“學科門類”“專業類”,還是“具體專業”。專業是否符合職位要求以畢業證書上載明的專業為準,學位證書不作為判定專業的依據。指導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與職位要求專業高度相似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相應的專業課程及畢業學校相關證明資料,經市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后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復審時一并提供審核。
(五)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工作由市委組織部負責,按照公布的報名條件和資格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并準予參加筆試。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初審未通過且在報名時間截止前未改報其他職位的,視為放棄報名。
(六)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接到所在縣(區)黨委組織部通知后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未領取的,視為主動放棄。
本次公開遴選筆試開考比例(職位有效報名人數與遴選名額之比)為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市委組織部將對遴選職位進行裁減或取消,并于報名結束后在中衛黨建網公布職位裁減及取消情況。被取消職位的報考人員允許改報其他職位。具體改報方式屆時電話通知報考人員本人。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治素質、理論素養、政策法規水平、寫作功底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二)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為
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三)筆試合格分數線和成績查詢
筆試閱卷結束后,市委組織部將研究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報考人員在中衛黨建網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名次及合格分數線。
五、資格復審
(一)確定資格復審人員
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劃定后,分機關(單位)、報考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3:1的比例(職位面試人數與遴選名額之比)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遴選名額為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照2:1的比例確定)。因特殊原因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經市委組織部研究同意,可以降低面試開考比例。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參加資格復審。
(二)提交資格復審材料
資格復審由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資格復審材料:
1.準考證;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一份);
3.《報名登記表》原件(留存一份);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一份);
5.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一份);
6.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留存一份);
7.本人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凡有關材料不齊、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報考人員面試資格。
因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導致達不到面試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報考同一職位且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報考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后仍未達到面試開考比例的職位,按通過資格復審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三)公布面試人員名單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即為進入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在中衛黨建網公布。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遴選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隨時取消其遴選資格。
六、面試
面試由中衛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遴選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市委組織部做好面試相關工作。
(一)發布面試公告
資格復審完成后,市委組織部將通過中衛黨建網公布面試時間和地點。在面試前3個工作日內,因故放棄或取消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
(二)面試組織
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按照相關程序和要求組織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
(三)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結束后,市委組織部通過中衛黨建網公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七、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及公布
考試總成績由筆試、面試加權計算,按百分制計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面試工作結束后,市委組織部通過中衛黨建網公布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
八、組織考察和體檢
筆試成績公布前,市委組織部將考察工作方案報中衛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按照考察工作方案組織實施。
(一)組織考察
1.確定考察對象。本次公開遴選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考察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統籌安排。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考察對象人數與遴選名額2:1比例確定差額考察對象(考試總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考察),對因特殊原因低于2:1比例進行面試且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按照實際人數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名單在一定范圍內發布。
2.組織實施考察。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中組發[2021]11號)及相關規定執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核實違規違紀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機關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對在基層一線窗口單位工作的考察對象,注重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資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綜合得分的計算。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在綜合分析評價的基礎上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評分(滿分100分),并計算出每名考察對象的綜合得分。具體計算方法為:
綜合得分=考試總成績×60%+考察組評分×40%
綜合得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考察工作結束后,市委組織部在中衛黨建網公布報考人員綜合得分。
(二)體檢
市委組織部根據考察對象綜合得分情況確定擬轉任人員,指定醫療機構組織擬轉任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嚴格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食品檢驗監管職位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遴選資格,空缺職位在考察合格人員范圍內按照綜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
(一)公示
擬轉任人員名單在中衛黨建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辦理轉任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的,由市委組織部辦理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空缺職位在考察合格人員范圍內按照綜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注意事項
(一)本次遴選職位設置、筆試、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有關具體事項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二)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能聯系到本人的電話號碼,以便在資格復審或出現遞補等情形時及時聯系。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三)考試違規違紀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中組發[2021]12號)及相關規定執行。
(四)本次公開遴選工作嚴格按照有關紀律和要求進行,違反遴選工作紀律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本次公開遴選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輔導培訓。請報考人員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謹防上當受騙。
附件:1.2023年中衛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職位表
2.2023年中衛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3.2023年中衛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中衛市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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