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心目前人員結構狀況和業務開展需要,本著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資格條件,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招聘對象范圍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責任心較強,無違法亂紀行為,兩年以內未受到有關部門處理;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關中級職稱及以上的可視情況放寬年齡和學歷;
3.性別不限,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服從工作安排,有工作經歷者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過行政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步驟、程序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報名、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5月4日—5月19日;報名受理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地點:賀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八步區鞍山西路83-1號城投大廈五樓綜合科)。
3.報名方式及要求:應聘人員須填寫《賀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賀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附件2),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和近期免冠照片的有關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應聘人員需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二)面試
1.面試工作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要求進行。通過查看應聘人員資料、實際社會履歷、工作能力、獲獎情況和崗位匹配性,確定面試人員,原則上按1︰3的比例遴選出參加面試人員。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小于1︰3比例的,經賀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領導班子研究同意后,可按實際應聘人數確定。
2.面試采取現場問答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
3.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及時關注通知信息造成參考人員錯過面試的,責任自負。
4.經面試確定擬聘用考察人選,如出現應聘人員放棄、違約情形的,則按面試情況擇優依次遞補擬聘用考察人選。
(三)體檢、考察
1.根據面試情況按崗位擇優確定擬聘用考察人選名單,并按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2.未在規定時間內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視具體情況按面試情況依次遞補。
3.體檢標準按照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入職體檢標準執行。
(四)公示、聘用
1.經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對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賀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示7天。公示后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報到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確定聘用人員后,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合格后,按《賀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市場化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工資待遇:聘用應發工資約2000-3000元(含繳納五險一金個人部分);年終績效工資按本單位年終績效考評等次及所在崗位確定考核發放。
三、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具體事宜由賀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74-5137812(賀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綜合科)
附件: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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