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當前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名勤務協助人員,派遣到天心公安分局協助勤務工作,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聘勤務協助人員12名。具體的招聘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見下表:
職位 名稱 |
招聘 計劃 |
性別 |
年齡 |
最低學歷 |
專業 |
其他 要求 |
勤務協助人員 |
12 |
男 |
30周歲及以下(1992年5月8日(含)后出生) |
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放寬至高中學歷 |
不限 |
身高172厘米(含)以上 |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勤務協助人員應當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滿18周歲,且在30周歲及以下(1992年5月8日(含)至2005年5月8日(含)期間出生);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不適宜從事勤務協助人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和現場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工作實行網上報名。
(一)報考時間和方式
招聘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網絡報考時間為2023年5月8日(星期一)9:00至5月12日(星期五)17:00。本次網上報名的同時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初審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9:00。
報名網站為湖南公招網(http://www.hngzw.net),報考人員登錄本網站“2023年天心區招聘12名勤務協助人員”報名系統,填寫《2023年天心區招聘12名勤務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為10-20KB,像素高寬為170*130)。
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報考要求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報考人員的審查包括報名時網上資格初審、現場資格審查、聘用時考察,并貫穿聘用工作全過程。
(三)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9:00-17:00前。
現場資格審查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報名網站。
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考生(請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畢業證原件、退役軍人須提供退伍證原件、《2023年天心區招聘12名勤務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等材料。凡提交材料相關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將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筆試的資格。未按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現場審查測量身高。
最低開考比例為1:5,若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沒有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經相關部門同意延長報名時間或核減招聘計劃數。
現場資格審查合格即發放準考證。
四、考試內容、時間及地點
(一)筆試
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參加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報名網站。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須攜帶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原件。
考生可在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時間待定)。成績公布后,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指定時間內到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遞交書面查分申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并附復印件),查分結果由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向考生反饋。
考生違紀違規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當出現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放棄面試資格的情況,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凡面試當日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到達考場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遞補。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5分,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體能測評。
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請關注報名網站。
五、體能測評和體檢
面試結束后,面試合格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評。測評內容為1000米跑,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要求執行。
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根據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報考人員參加體檢的同時進行心理測試及濫用藥物檢測,體檢費用考生自理。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結果公布3日內(含當日)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凡不參加體檢、濫用藥物檢測和心理測試以及不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體檢、濫用藥物檢測和心理測試的人員,不得進入考察環節。體檢、濫用藥物檢測和心理測試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空缺的,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遞補人員。凡在體檢、濫用藥物檢測和心理測試中弄虛作假,或者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體能測評和體檢的時間、地點,請關注報名網站。
六、考察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及相關政策和聘用職位的要求,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錄取資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需通過體能測評和體檢、濫用藥物檢測及心理測試合格。
七、公示與聘用
體檢、濫用藥物檢測和心理測試、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與第三方勞務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合同期為2年,試用期為2個月。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招聘人員簽訂合同后,由第三方勞務公司勞務派遣到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協助勤務工作。
八、紀律與監督
相關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監督本次招聘工作。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九、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的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參照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原有勤務協助人員標準執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十、本次招聘勤務協助人員所有公告以湖南公招網(http://www.hngzw.net)以及長沙市天心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tianxin.gov.cn/)發布為準,不再另行通知,請大家密切關注網站相關公告。
十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招聘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除交體檢醫院的體檢費外不收取任何費用。如社會上出現假借招聘機構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招考機構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二、本次招聘政策由長沙市天心區綜治中心和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731-85895018(限工作時間)。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31-82231907(限工作時間)。
長沙市天心區綜治中心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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