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公安隊伍力量,全面加強社會面整體防控,結合實際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名警務輔助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津市市公安局和津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組織實施,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和職位信息
此次招聘崗位3個,計劃招聘人數11名。具體招聘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報考職位表。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良好,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
(三)18周歲以上(
(四)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勤務輔警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職輔警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吃苦耐勞,紀律觀念強,服從安排,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殘疾,身體無紋身,面部無明顯疤痕等特殊標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四)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五)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六)依照國家規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1、發布信息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進行招聘,招聘信息通過津市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津市公安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
2、公開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津市市公安局政工室(津市市金海岸二期對面),報名時間為: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與參考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條件者,一經發現,隨時取消資格。
4、確定參考人數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與該職位招聘人數比例為2:1。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招錄計劃。核減后仍未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該職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可參加考試,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將在津市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示并通知到個人。
5、考試
①考試分為筆試、面試、體能測試三部分。
筆試:為行政能力測試、申論、計算機水平測試,
勤務輔警筆試成績=行政能力測試*40%+申論*30%+計算機操作水平測試*30%
文職輔警筆試成績=行政能力測試*30%+申論*40%+計算機操作水平測試*30%
面試:根據同一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未達到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參考人數參加面試,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綜合成績=筆試50%+面試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數字。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體能測試:面試合格人員均能進入體能測試環節,測試內容為縱跳摸高,男子
體能測試合格但未進入體檢程序的應聘人員,經本人同意可以納入后備人才庫,期限不超過一年,起始時間從通過體能測試之日起算。當相應崗位出現空缺時,可從后備人才庫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人選,對空缺職位進行補充。
②考試時間和地點安排:
筆試時間(含申論):
計算機操作水平測試時間:
面試時間:
體能測試時間:
③考試紀律: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如有抄襲、協助抄襲、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將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如有串通作弊或參與有組織作弊、代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將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對被抄襲而導致雷同的,均按成績無效處理。如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6、體檢
按綜合成績排名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承擔。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7、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由本人戶籍所在地社區、派出所對其及家庭成員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出具書面意見,津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津市市公安局共同作出考察結論。
8、遞補
如因體檢、政審不合格出現空缺的崗位,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至滿額。
9、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津市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津市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管理使用及工資待遇
1、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依法建立勞動關系,同時通過崗前培訓合格后,簽訂上崗協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首次合同期限為3年,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人員意愿,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
2、工資標準按津市市公安局現有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及待遇標準執行,人均年收入為4萬元左右(含五險一金)。
3、入職后享受工會會員待遇,提供工作餐,統一發放制服。
4、一經錄用,必須服從津市市公安局確定的崗位和職責安排,嚴格遵守本局有關警務輔助人員的相關規章制度和紀律。
七、其他事項
(一)紀律要求
1.此次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進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守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出現違紀行為的,按照《湖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2.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職工的配偶、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不得報考該民警、職工同一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內容,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進行輔導培訓。
(二)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1.所有人員進入報名、考試或測試現場前應主動出示本人湖南省防疫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且防疫健康碼及行程碼為綠碼。
2.報考人員進入報名、考試或測試現場前28天內無境外或港澳臺旅居史,14天內無國內中、高風險區域地級市、縣(區)旅居史,現場體溫測量正常(<37.3°)、無新冠肺炎相關癥狀。
3.報考人員在報名、考試或測試現場應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
報考人員有以下任何情況之一者不得進入報名、考試或測試現場:
1.健康碼或行程碼為紅碼或黃碼的;
2.報名、考試或測試前28天內有境外或港澳臺旅居史的;
3.報名、考試或測試前14天內有國內高風險區域旅居史的;
4.報名、考試或測試前14天內有國內中風險區域縣(區)旅居史的;
5.報名、考試或測試前28天內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與已公布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
6.報名、考試或測試前14天內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的;
7.報名、考試或測試前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學觀察期內的;
8.報名、考試或測試時有發熱、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覺減退或喪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癥狀的,且無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咨詢電話:0736-4240319
舉報電話:0736-4240302
本次招聘政策由津市市公安局、津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報考職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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