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一、引進崗位及人數
具體詳見本次公告附件1。
二、招聘對象
符合本次公告相應崗位條件的社會在職和非在職人員,其中,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二)身體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三)具備本次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報考條件。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學位”資格要求兩欄分別相符;“專業名稱”資格要求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專業名稱為準。資格證書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
(四)年齡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年齡計算截止至
(五)應當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明確的相關回避規定。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在讀的非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現役軍人。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8.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報名
1.報名截止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2.報名方式
(1)
(2)參加瀘州市舉辦的赴上海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吉林大學、湖北民族大學、成都中醫藥大學、成都醫學院、川北醫學院、重慶醫科大學校園現場招聘會報名提供資料者,且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視為已報名。
(3)截止
(二)考試
瀘州市納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照《公告》招聘條件,對線上線下(現場)報考人員進行初審,組織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考試。本次招聘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應于
1.筆試
(1)筆試內容:包括時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論、公文寫作、職業道德、人文與科技、事業單位知識、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等。
特別提醒:本次考試所有科目均不指定專門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地點:本次招聘筆試時間為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將由瀘州市納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
(4)筆試成績計算:筆試滿分100分,按報考人員實際取得的分值計算。
(5)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低于50分的不能參加資格復審。
2.現場資格復審
(1)人員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崗位按與招聘人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因報名、筆試缺考等原因產生資格復審人數達不到該崗位招聘人數2倍,且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線的人員進入資格復審)。
(2)審查時間:資格復審時間為
(3)審查要求: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主要圍繞報考條件(含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及其他條件)進行,考生參加資格復審須持: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1張本人彩色免冠證件照。
②畢業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2023年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復審時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出具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或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為準。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應出具教育部相關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歷認證請登錄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按照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留學人員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可按有關規定進行第三方專業認定,認定與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為相似專業的視為專業條件合格。
③《瀘州市納溪區2023年上半年事業單位赴高校開展引才和校園招聘活動報名表》(附件2)1份。
應聘人員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將由報名后資格復審、考核中的復核和公示結束后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資格審查貫穿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3.面試
①資格復審通過人員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②本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入場,未在規定時間到達面試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
③形不成競爭崗位的面試成績合格線:形不成競爭的崗位(因缺考、面試成績為零分、違紀等原因),該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低于80分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體檢,不能確定為聘用人員。
(三)綜合成績計算
本次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由納溪區人社局在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政府網站招考錄用公招公選版塊予以公布。
(四)體檢
1.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崗位招聘人數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面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面試成績或面試資格的人員、未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成績為零分的人員或形不成競爭崗位未達到面試成績合格線的人員,不能參加體檢。
2.體檢組織及標準:體檢應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五)考核
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核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核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六)遞補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有遞補對象的,由區委組織部或區人社局與主管部門以及用人單位共同研究,確定是否遞補。
(七)公示
對體檢、考核合格的擬招聘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舉報電話:0830-4212585。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一經公示后,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八)聘用
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按相關程序報批后辦理聘用手續,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考生參加考試和資格復審時,請自覺做好個人防護。
(三)通過面試、體檢、考核、公示環節后,已作為受聘人選而放棄聘用資格的,將記入個人誠信記錄。
(四)本次招聘有關事項將隨時在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政府網站招考錄用公招公選版塊(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公布,請各位報考人員注意隨時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凡因報考人員不主動、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約定時間登錄相關公告網站查閱考試動態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由本人自行承擔。報考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造成的后果,責任由本人負責。
(五)本次招聘人員在我區最低服務年限不得低于5周年(簽定聘用合同時,在條款中予以明確),并遵守納溪區對服務期的其他規定。
(六)本公告由瀘州市納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830-4294906,考務咨詢電話:0830-4212407,監督舉報電話:0830-4292585。
附件:1:瀘州市納溪區2023年上半年事業單位赴高校開展引才和校園招聘活動崗位需求表.xlsx
2:瀘州市納溪區2023年上半年事業單位赴高校開展引才和校園招聘活動報名表.doc
中共瀘州市納溪區委組織部
瀘州市納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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