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審判執行工作需要,充實輔助隊伍力量,根據工作需要,嵩明縣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則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職責
(一)合同制書記員11人(性別不限),主要職責為庭審記錄及完成審判、執行等輔助性工作,不獨立承擔法官相關業務。
(二)協警,2人(限男性),主要職責為機關安全保衛巡邏、庭審執勤、押解人犯、協助審判、執行等輔助工作。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三)所錄用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實行勞務派遣用工,不納入編制管理。
三招聘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有較強的事業心和社會責任感,品行端正。
(二)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協警身高
(三)報考人員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
(四)熱愛法院工作,服從管理,遵守嵩明縣人民法院各項規章制度。
(五)優先聘用條件中共黨員、公安政法院校畢業生在成績相同條件下,優先聘用。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及其他單位辭退的;4.在校全日制高校學生;5.有其他不適宜聘用情形的;6.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7.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8.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9.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宜從事相關工作的;10.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1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12.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13.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報名時間:
(二)報名地點:嵩明縣嵩陽街道春苑路明城財富3幢10號嵩明嘉益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五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技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等程序進行。
1.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現場報名,不允許代報,報名時,現場填寫《報名表》和簽訂《誠信承諾書》。同時需提交以下材料:①身份證、畢業證及相關從業經驗證明、資格證原件、復印件;②近期半寸免冠照片1張;③社會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嵩明縣人民法院成立公開招聘領導小組,依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3.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根據電話通知提前到達指定地點,持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和技能測試。書記員的考試內容分為筆試、專業技能測試(看打)和面試三個部分。筆試采用閉卷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時事政治、法律專業相關知識;專業技能測試主要以上機操作(看打測試)為主,考核文字錄入速度和準確率;按筆試和技能測試兩項成績綜合從高到低的排名進入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協警的考試內容分為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三個部分。筆試采用閉卷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時事政治、法律專業相關知識;體能測試內容標準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的要求執行,體能測試項目另行通知。體能測試成績總分為100分,考生對體能測試成績現場進行簽字確認。按筆試和體能測試兩項成績綜合從高到低的排名進入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4.由嵩明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組織面試,對通過筆試和技(體)能測試的應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儀容儀表、語言表達、溝通協調能力進行面試。
5.根據應聘人員的成績,按照聘用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如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照應聘人員成績由高到低遞補。
6.體檢結束后,由嵩明縣人民法院抽調人員組成審查組,參照《公務員法》等相關政策的要求,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全面政審。向應聘人員所在村(社區)、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派出所書面函詢現實表現以及家庭背景審查。對在政審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其他不能聘用情況的,取消應聘人員的擬聘用資格。政審階段出現應聘人員放棄或者不合格情形的,按照應聘人員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7.政審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日。
8.由嵩明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應聘人員的成績,綜合考慮擇優確定擬招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前,報考人員與原單位有勞動關系的,需在考察結束后、辦理聘用手續前自行協商解除,否則取消報考人員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9.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擬聘人員與第三方人力資源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勞務派遣的方式到我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我院負責,對勝任者經考核合格根據崗位需要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10.本次考試中,筆試成績占比30%,技(體)能測試占比30%,面試占比40%。
六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察考核合格后,由派遣單位與被錄取者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三年,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同類人員工資標準。
咨詢電話:嵩明縣人民法院政治部:0871-67913775嵩明嘉益人力資源有限公司:0871-66035746
嵩明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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