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山下湖鎮人民政府擬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用工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普通輔助崗位1人;行政執法輔助(城管執法)崗位2人。
二、招聘對象、范圍和條件
1、性別不限,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
2、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3、身體健康、品貌端正、政治思想素質良好、勤奮敬業、責任心強、無違法亂紀行為或失信記錄。
三、招聘辦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1.報名。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請攜帶報名表、有效期內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于
2.資格審查。同一職位資格審查通過人數不低于招聘計劃數的3倍,不足規定比例的,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行為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3.筆試。應聘人員須攜帶有效期內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人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與所聘職位的崗位特點的適應性以及分析判斷問題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等。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5.體檢、考察。按筆試50%+面試50%確定總成績,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按有關規定執行,由山下湖鎮政府組織實施,出現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6.公示。擬錄用人員進行為期五天的公示,無異議者予以錄用。
7.聘用。招聘工作完成后,錄用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將正式聘用,聘用方式采取勞務派遣形式,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按照諸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相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注意事項
聯系電話:0575-89075525
諸暨市山下湖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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