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審判工作需要,會澤縣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勞務派遣制司法輔警,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名額和方式
此次招聘人員為勞務派遣制,招聘名額共計12名。其中,書記員10名,司法輔警2名,招聘方式為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公開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領導,遵守憲法、法律;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專科以上學歷;
7.具有一定的專業能力;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以上同等條件下,有駕駛技能的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其他不宜擔任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司法輔警情形的。
三、報名辦法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
報名地點:會澤縣人民法院政治部512室。
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認真填寫《會澤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表》,并出示本人畢業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材料,同時提供以上材料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半寸藍白漸變底免冠正裝彩色照片(5張)及電子版本JPG格式、照片名稱填寫為“姓名+身份證號碼”。
四、資格審查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三個部分。
1.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筆試內容為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寫作等書記員從業相關知識,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30%。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為電腦文字錄入,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30%。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設定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
3.書記員崗位根據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4.司法輔警人選需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由司法警察大隊具體組織實施。
5.司法輔警人選根據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如因報名人數不足未能達到比例要求的崗位,可差額、等額進入面試。因進入面試人員放棄面試出現缺額的,依次遞補。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體檢結論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請復檢,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申請復檢考生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察
將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采取審查檔案或實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七、公示和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形成崗位空缺的,可進行遞補。
經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單位報到,與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3個月。
正式上崗前,由會澤縣人民法院組織進行崗前培訓。
八、工資待遇及其他
聘用人員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由會澤縣人民法院代扣代繳,實發工資2000元/月。工作中涉及出差的,相關差旅費標準按照《會澤縣人民法院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
九、儲備人員
參加面試且面試成績60分以上,未聘用的人員作為勞務派遣制書記員、司法輔警儲備人員,出現空缺時可從儲備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相關程序補錄。儲備期間為本次招錄后至下次招錄前。
十、監督檢查
整個招聘過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縣紀委監委駐縣法院紀檢監察組全程進行監督。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取消聘用資格的處罰。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為:會澤縣人民法院政治部:0874—5688708;會澤縣紀委監委駐縣人民法院紀檢組:0874—5688797。
會澤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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