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縣屏山鎮環境衛生管理所(以下簡稱環衛所)是屏山縣屏山鎮人民政府下屬單位,因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環衛所合同制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實行招聘條件、考試程序、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面試、公示、體檢、政審、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環衛所合同制工作人員3名。
三、招聘對象、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的社會人員。
(二)報考人員必須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思想品德端正、遵紀守法、事業心強、吃苦耐勞、身體健康、誠實守信、無不良記錄、無紋身,并符合有關體檢標準要求;
5.年齡18周歲至38周歲;
6.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工作踏實認真,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表達分析和寫作能力,能熟練使用word、Excel、PPT等辦公軟件。
7.違反相關規定者不得報考,最終解釋權歸屏山鎮人民政府所有。
關于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的說明:
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招聘報名的第一日(“18至38周歲”指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或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的人員;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
9.有其他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聘用為環衛所合同制工作人員的人員。
三、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的人數與有效報考人數之比不得低于1:2。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考人數未達到2:1的比例,開考前由屏山鎮人民政府研究是否調減或取消招考名額。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屏山縣屏山鎮人民政府微信公眾號和屏山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告。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不收取考試費。
(三)報名地點
屏山鎮人民政府四樓綜合執法和環境保護辦公室(409)。?
(四)報名所需資料
1.屏山縣屏山鎮環境衛生管理所報名登記表(附件)2份(A4紙雙面打印,附電子照片);
2.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有效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電子版照片1份;
(五)資格審查
報名時,工作人員現場對報考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方可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整個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資格,且后果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五、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計算機實操測試+面試”形式。
1.計算機實操測試(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本次計算機實操測試主要測試電腦操作能力和公文寫作能力,主要為“Word”和“Excel”的實操測試和常用的公文寫作。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機實操測試成績低于65分的,不予進入下一步面試環節。
2.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按計算機實操測試成績從高至低排序,以招考崗位聘用名額1:2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排列確定面試對象。若計算機實操測試成績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參與面試。
面試實行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評應聘者的職業責任感、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3.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考試總成績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兩位數后,成績低于65分的,不予進入下一步體檢環節。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1.體檢人員的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人選(成績相同的,則由招聘單位綜合考慮其學歷、專業、工作履歷等因素,按照崗位匹配度確定入圍人選)。
2.體檢
(1)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2)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相關規定執行。國家和本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復檢申請,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4)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
(5)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6)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招考單位審核確認后,可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二)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招考單位成立考察組開展考察,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全面考察被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招考單位審核確認后,可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七、公示和遞補
1.擬聘用人員在屏山鎮人民政府微信公眾號和屏山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凡舉報者應署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2.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招用。
3.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崗位聘用資格等原因出現的缺額,由招考單位綜合面試、體檢和考察等情況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根據遞補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八、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公開招聘人員上崗后相關待遇按屏山縣屏山鎮環衛所人員待遇標準執行。
(二)管理
經考試合格的錄用人員,按環衛所相關規定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間待遇按正常工資待遇發放,合同期滿根據表現情況續簽勞動合同。不符合條件、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的,或未通過用人部門年度工作考核、工作表現差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九、相關提示
1.選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本次選聘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3.報考人員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24小時暢通,因電話錯誤或不暢通導致選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承擔,對未進入下一環節的考生不再進行通知。
4.報考人員個人信息僅用于本次選聘,并承諾對報名人員的個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5.環衛所不提供住宿,請報考人員結合生活常住地合理選擇選聘崗位。
咨詢電話:18148460244
屏山縣屏山鎮人民政府
附件下載:屏山縣屏山鎮人民政府公開招聘環衛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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