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編外聘用人員、合同制)8名(男性4名,女性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職位 | 招聘名額 | 招聘范圍 | 所需知識、技能等條件 | 備注 | ||
學歷 | 專業 | 其他 | ||||
書記員(一) | 4 | 攀枝花市 (具有攀枝花市戶籍或經常居住地為攀枝花市) | 大專及以上學歷 | 不限 | 限男 | |
書記員(二) | 4 | 攀枝花市 (具有攀枝花市戶籍或經常居住地為攀枝花市) | 大專及以上學歷 | 不限 | 限女 |
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二、崗位職責
從事與審判、執行相關的事務性工作。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年齡為18至35周歲(1988年8月2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并已取得相應畢業證書,不限專業;
7.掌握速錄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具有一定的計算機操作和文字寫作能力;
8.具有攀枝花市戶籍或經常居住地為攀枝花市;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0.已在攀枝花市各縣(區)法院從事聘用制書記員工作的,須持本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方可報考。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4.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被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辭退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因其他違紀行為受到處分的;
6.現役軍人、全日制在校學生;
7.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8.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8日。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填報信息。報考者如實、準確、完整填寫《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2023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詳見附件),將《報考信息表》(需本人簽字)、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征信證明》,經常居住地為攀枝花市的提供居住證證明,及其他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和有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各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以身份證命名)等有關資料打包后以壓縮文件形式發送至1016081819@qq.com(郵件標題:“姓名+電話”)。
2.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9日。資格審核結果通過電話或郵件方式通知報考者。若報考者在資格審核截止日期前未接到審核通知,請及時電話咨詢招聘單位(聯系電話:333253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8月11日9:00-12:00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領取準考證(地址:攀枝花市東區攀枝花大道東段750號)。
(二)考試
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分為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分別占總成績的40%和60%。成績計算公式:總成績=速錄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速錄技能測試開考比例為l∶5(職位招聘名額與有效報考人數之比)。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相應縮減招聘名額或取消職位,并及時公布。
1.速錄技能測試。電腦文本錄入,通過看、聽、打的方式,考察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的漢字輸入速度、準確率、總結歸納能力,滿分為100分。
速錄技能測試成績于3個工作日內在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門戶網站公布。
2.面試。根據考生速錄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速錄技能測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者語言表達、溝通協調、計劃組織等方面的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現場公布。
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在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門戶網站統一通知。
3.公布考試總成績。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門戶網站統一公布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三)體檢
根據招聘名額,在參加面試考生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數1∶1的比例(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體檢工作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人員,從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四)考察
根據有關考察規定,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已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及名次依次遞補(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名次)。
(五)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聘人員,在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相關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有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但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通知報到并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按有關規定正式辦理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職人員需按用人單位要求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必須提交處理完畢的書面證明;處理不好的,取消聘用。
(七)遞補
報考者考試總成績一年內有效。期間因聘用制書記員未按時報到、離職等原因造成缺額的,從參加該職位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遞補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名次),并按程序進行體檢、考察、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特別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將在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門戶網站公告,請報考者隨時保持關注。
2.請報考者確保預留的聯系方式正確、暢通,通訊方式有變更的,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準考證是考生參加速錄技能測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4.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不參與任何機構舉辦的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違規行為,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咨詢電話:市法院政治部:0812-3332534
監督電話:市法院督察室:0812-3373777
附件: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2023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考信息表.doc
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日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pxrc.com.cn/WebSite/Home/NewsInfo?index=%200&type=Recruitment&Guid=NEWS7069B544BB56ED2D69D02C47A46DA0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