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根據《海南省民政廳海南省教育廳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民政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工作>的通知》(瓊民函[2023]34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社區(農墾居)實際情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12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和待遇
招聘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12人(具體見崗位表),工資待遇及其他待遇參照《昌江黎族自治縣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執行,即每人應發工資為5408.64/月,(含社保、公積金單位繳納及個人繳納部分)。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8月11日至2005年8月10日期間出生)
3.戶籍要求:具體見《崗位表》要求;
4.學歷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
5.遵守憲法和法律;
6.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7.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8.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9.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以逃避服務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6.失信被執行人;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社區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通過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及有關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公告時間為3天。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11日9:00-8月1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其全部附件,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報考條件、報名程序及有關規定和注意事項等,根據本人自身條件選擇崗位。
報名網站為: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646
3.報名時應提供如下材料:
(1)戶口簿(本人戶籍頁);(2)身份證正反面(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3)畢業證(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還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4)本人簽名的“誠信承諾書”;(5)全國失信被執行人查詢結果;(6)近期1寸免冠電子照片1張。
4.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考生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報名表各項內容。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考生須對所提供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虛假填報信息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5.考生報考后應積極關注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公告,并保持報名時提供的聯系方式暢通。
(三)資格初審
招聘工作資格審查小組根據報考人員填報提交的《報名表》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提交材料后,須在2023年8月17日12?時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系統將于2023年8月17日16?時準時關閉,2023年8月17日12?時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
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崗位數與應聘該崗位經資格審查合格人數筆試開考比例1:3,則相應遞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取消招聘崗位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可在改報時間內,依據資格條件改報其他崗位,如不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的,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隨時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四)參加筆試確認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須于2023年8月23日8:00至8月27日16:00期間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參加筆試確認。確認通過的,系統提示“確認成功”。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確認的視為放棄筆試資格,不能參加筆試。
(五)打印筆試準考證
本次考試不收取考生報名費。通過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應在報名時間結束后,隨時積極關注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關于筆試準考證等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打印筆試準考證,并按筆試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筆試,逾期未領取筆試準考證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六)考試形式和計分方法
1.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
①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相關知識
②筆試方式: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考試時間120分鐘,分值100分。
③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④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⑤筆試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成績和崗位需求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⑥筆試成績發布:筆試成績在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2)面試
①面試人選:根據各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排名和招聘崗位數,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比例1:3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②面試方式: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③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應持有效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考場,準時參加面試。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④面試成績:面試分值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
⑤面試成績發布:面試成績在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發布。
2.計分方法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與面試成績一并在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報考同一崗位中招聘人數末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筆試成績并列的,須進行加試(采取面試形式),按加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名次排序。面試加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面試前,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在學信網打印須帶有二維碼標識的電子注冊備案表;
5.全國失信被執行人查詢結果;
6.未被列入失信懲戒對象承諾書;
7.報名系統打印的《報名表》、準考證;
8.其他崗位所需的報考資料。
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回原件。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報考人員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客觀,并對其負責,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按規定取消參加面試資格。按筆試成績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由下一名報考人員依次遞補。
(八)體檢
面試結束后,從各崗位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1.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持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向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管理機構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在另外同級別或以上醫療機構進行,只能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或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及聘用資格;對體檢不合格者或自愿放棄者,按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若沒有遞補人員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體檢由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管理機構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付,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
(九)考察
由昌江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個人檔案和相關考察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考察資格。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十)公示和聘用
1.昌江黎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在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舉報。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
2.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被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是否聘用。
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聘用期限2年,從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計算。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要求
(一)昌江縣戶籍:是指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常住人員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昌江縣的人員;昌江縣生源是指被高校錄取時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昌江縣的人員。
(二)海南戶籍:是指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常住人員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員;海南生源是指被高校錄取時登記戶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員。
(三)2023年應屆畢業生: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比如三年制專科的大三在校生、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三年制研究生研三在校生等。
2.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以報考2023年應屆畢業生崗位。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以報考2023年應屆畢業生崗位。
4.2021年1月9日至報名時間截止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2023年應屆畢業生崗位。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昌江黎族自治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工作領導小組無關。
(五)具體時間和其他相關事宜以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告為準。
(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石碌鎮和諧西路3號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三樓(和盛家園對面)。電話:0898—26698362。
招聘事宜咨詢電話:0898-36382792。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898-66738902、0898-66755313。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七、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監督。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資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898—26698356。
附件1昌江黎族自治縣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崗位表
昌江黎族自治縣2023年面向社會
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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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cjxrlzyhshbzj/rsxx/202308/08dba90a036343ab98d233a51c65b28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