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臨海市國有企業機構編制和用工管理辦法》規定,經研究決定,臨海市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國有企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臨海市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為市政府直屬國有企業,主要承擔我市重大基礎設施、文化旅游產業、教育衛生事業、健康養老、鄉村振興、民生服務、智慧城市等社會事業領域的建設、投資、運營、管理。
二、招聘原則與方式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按職位進行招考。
三、招聘崗位和計劃
見附件1
四、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報考人員除應具備上述招考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高,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工作崗位所需的義務,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二)報考人員參照《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第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報考。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正在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或審查的;②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③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④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⑤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⑥被征信列入黑名單者。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臨海市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實施,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未達比例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人數。
1.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形式。
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件、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材料不全者按不符合報考條件處理。
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以及相應的社保繳納憑證為準。
國(境)外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如報考人數未達到報名要求比例的,可適當延長報名時間。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3.報名地點:臨海市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黨群人事部(臨海市總部經濟商務區檔案大樓2305),聯系電話:0576-85968163。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臨海市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黨群人事部實施。報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任何環節若發現報名者不符合所報崗位招聘報名條件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應聘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招聘計劃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應達1:3比例,未達規定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三)考試
考試采取兩輪面試的方式,兩輪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成績各占50%。其中第一輪面試為作品展示和現場實操,考生須根據自己所報考崗位要求于面試現場進行作品展示及現場實操;第二輪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具體考試流程如下: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進入第一輪面試環節,按招聘職位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第二輪面試對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入,如第二輪面試對象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總成績按兩輪面試成績之和計算。若總成績相同,以第二輪面試評分高的排位在前。若兩部分成績均相同而不能確定等額人選時,采取加試的方法確定入圍人選,加試方式另定。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考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作放棄考試。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各崗位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在面試合格人員中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準執行。若有行業標準的,則按行業標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入圍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因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錄用的,由招聘單位對相應崗位按本《公告》有關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五)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臨海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若考生自愿放棄錄用資格的,請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被錄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提出放棄錄用資格的取消錄用資格。若出現上述情況,單位將根據實際情況,在考核考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酌情遞補。
六、注意事項
(一)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為準。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年限、任職期等的計算統一截至2023年9月4日,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服務年限、任職期均指周年。資格初審時需提供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以及相應的社保繳納憑證。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屬于勤工儉學,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歷。
(三)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我集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四)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參加考試的考生所展示的作品應為本人原創作品。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或存在盜用、冒用他人作品進行展示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兩年內不得報考我單位的處理。
其他未盡事宜由臨海市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考公告。
臨海市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4日
附件下載:
附件12023年臨海市社發集團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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