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努力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進一步創新發展“和立方”糾紛解決機制,推動“多元調解+速裁”工作向縱深發展,打造有東城特色的“楓橋經驗”升級版,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東城法院)決定面向社會,繼續擴容訴前人民調解力量,并擇優納入特邀調解員名冊,接受區法院的委派,開展案件調解工作。
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人數
本次擬將30名優秀人才納入人民調解后備人才庫,并從中擇優選擇優秀調解員駐院開展調解工作。
二、招錄條件
(一)錄入人民調解后備人才庫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熱愛調解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在北京市有固定住所;
3、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
4、年齡25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
5、熟悉社情民意,善于開展群眾工作,溝通能力強,抗壓能力強,有一定調解能力,具有審判、檢察、公安、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法律教育等從業經歷者以及基層調解工作經歷者,優先考慮;
6、須具備基本的電腦和線上系統操作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員不得錄入人民調解后備人才庫: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等執業證書的;
5、因存在嚴重失信行為被納入社會信用黑名單管理的;
6、存在其他不適合擔任調解員的情形。
三、招錄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即日起-
2、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有意愿報名的人員可將個人簡歷及報名表(詳見附件)發送至郵箱dcfysczhang@163.com。
(二)審核
1、根據初篩結果,將以電話形式通知后續提交審核材料;
2、提交審核材料地點:北京市東城區交道口東大街1號東城法院立案庭;
3、擬入庫人員需提交的材料及裝訂順序:
(1)報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
(4)學歷證明復印件;
(5)在職或退休證明材料;
(6)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7)在京有固定住所證明。
(三)面試
提交審查材料后,將按照選任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審查,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并以電話的形式通知面試時間、方式,統一開展面試工作。
四、崗位職責
本次選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特邀調解的規定》等規定,根據報名條件和面試成績綜合進行評選。符合條件的人員錄入人民調解后備人才庫,從中擇優選任特邀調解員并發放證書。
擇優選任為特邀調解員的,應履行以下職責:
1、接受東城區法院的委派,在法官的指導下開展案件調解工作;
2、協助法官開展案件送達、事實調查等輔助工作;
3、協助法官開展案件調解完畢后的訴調對接工作;
4、開展區法院交辦的其他與調解相關的工作。
五、其他事項
1、在選任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選任手續者解除選任,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2、按照《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司法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基層人民調解案件補貼工作的指導意見》《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人民調解案件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東城法院關于人民調解案件補貼發放辦法(2023年修訂版)》等關于人民調解補貼的規定為人民調解員發放案件補貼,補貼發放實行“一案一補”,按照調解糾紛的數量、案件難易程度和調解案件質量等予以發放。
3、人民調解員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北京法院民事案件“多元調解+速裁”機制工作規范》等相關規定開展調解工作。
4、報名人員應當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的責任自負。
5、法院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或其他形式政策變化,對公告中相關內容進行調整。
聯系人:冒南君吳董超
聯系電話:84190515 84190761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1:00、14:30-17:00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東城區訴前人民調解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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