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蕪湖市司法局所屬事業單位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人。(詳見附件1)
三、組織方式與信息發布方式
2023年下半年蕪湖市司法局所屬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各環節信息在蕪湖市司法局網站發布。
四、報考條件
招聘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崗位計劃表中“年齡35周歲以下”是指198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五、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發布招聘信息
(1)在蕪湖市司法局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2)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同步進行。報名時間:2023年9月15日9:00至9月21日17:00,節假日休息,逾期不再補報。
報名地點:蕪湖市政務文化中心三樓蕪湖市司法局C310室(蕪湖市鳩江區政通路66號)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材料(紙質版)清單如下:
1.《蕪湖市司法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詳見附件2,請報考人員在蕪湖市司法局網站下載并填寫);
2.本人簽署后的“誠信承諾書”(詳見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材料;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張;
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所提供的證書(件)均須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每位報考人員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現場進行報名確認。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二)考試
招聘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考生筆試成績低于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考試結束后3日內公布。
(2)面試
面試入圍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筆試人員中依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重點考察考生的組織協調、語言表達、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如面試考場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則提前設定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65分。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3)成績合成
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5:5的比例合成計算匯總成績。上述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據匯總成績,按照職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體檢人選。如最終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成績均相同,進行加試,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1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三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報市相關部門備案,在市司法局官網進行公示,按規定公示5天。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市紀委監委駐市司法局紀檢監察組反映。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報批或備案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新進工作人員根據有關文件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資待遇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享受編外聘用人員工資待遇。
七、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面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2.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以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咨詢電話:0553-3878950(市司法局)
監督舉報電話:0553-3878976
上述咨詢服務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1.蕪湖市司法局所屬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附件一.docx
2.蕪湖市司法局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二.docx
3.誠信承諾書附件三.docx
蕪湖市司法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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