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錄用規定》《云南省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實施意見》,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面向選定高校招錄2024年定向選調生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云南省委組織部發布的選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
二、選調條件
考生除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明確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有志從事黨政工作,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甘于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品學兼優,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好,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志愿到基層工作,服從組織安排。
(三)學習成績優異,并能按時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中:本科生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時間須在
(四)報考年齡:18周歲以上,本科生25周歲以下(1997年9月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28周歲以下(1994年9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歲以下(1990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參軍入伍經歷人員相應放寬兩歲。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對政治面貌要求為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的職位,考生須于
(七)2024年畢業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計劃人員,須為非在職人員,且在畢業后定向到云南或按教育部門規定可以到云南服務。
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的畢業生,非全日制畢業生,獨立學院畢業生,民辦高等院校畢業生,畢業后申請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各類成人教育、遠程教育畢業生,專升本畢業生,不在選調范圍。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3.被開除公職的;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6.在校期間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學術不端或道德品行問題的;7.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考生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選調機關的職位。
三、選調職位
選調職位見《云南省面向選定高校招錄2024年定向選調生計劃》(附件1,職位代碼:153360199—153360205)。
四、選調程序
(一)學校推薦
考生通過校園網下載打印《云南省面向選定高校招錄2024年定向選調生報名推薦表》,提交院系黨組織和高校就業部門進行審核,提出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未得到學校推薦的人員,不得參加后續選調環節。
(二)網上報名
考生應根據本人最高學歷所學專業報考。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考生須認真閱讀誠信承諾書,并按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上傳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照片(jpg格式)和《云南省面向選定高校招錄2024年定向選調生報名推薦表》(pdf格式)。不按要求填報或提供、填寫虛假信息的取消選調資格。
對《云南省面向選定高校招錄2024年定向選調生計劃》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考生直接撥打計劃表中公布的選調機關咨詢電話進行咨詢。對報考政策和網上報名操作中的疑難問題,考生也可撥打公務員主管部門、考試機構電話進行咨詢。
(三)資格審查和公布報名信息
資格審查時間為
(四)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根據職位要求)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在全國15個城市設置考點,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考點設置在昆明市。筆試、面試、專業能力測試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時間為
筆試結束后,由云南省委組織部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或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但在報考職位排名較低的,不得參加后續面試環節。博士學歷人員如報考云南警官學院、云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和昆明市以外的其他州(市)級及以下機關職位的可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式為:
不開展專業能力測試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開展專業能力測試的(越南語、老撾語),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2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綜合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數點后3位。
考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筆試成績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人員;綜合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筆試成績均相同時,按照人崗相適原則,綜合考慮政治面貌、在校期間表現、從軍入伍經歷等,擇優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人員。對部分出現空缺的職位,可從參加其他職位面試但未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的人員中,按照人崗相適原則,綜合考慮政治面貌、在校期間表現、從軍入伍經歷等擇優確定調劑人選,不唯分取人。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擬于
(七)公示和錄用
考察合格人員,由云南省委組織部在校園網進行公示;考察、體檢合格,公示無異議人員,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擬錄用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原則上在2024年8月中旬前報到,正式到崗后,由省、州(市)兩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辦理錄用手續。新錄用選調生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轉正定級;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五、相關政策
(一)定向選調生一經錄用,按照試用期公務員進行管理(試用期1年)。堅持選調生在基層鍛煉成長方向,定向選調生在錄用后或試用期滿后,安排到村任職1年,結束后到縣(市、區)級部門或鄉鎮(街道)掛職1年。
(二)適當待遇引才,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層次選調生給予工作生活補貼和租房補貼等經濟補助,其中:到崗后給予每人一次性1萬元租房補貼;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分別給予6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補貼。
六、重要提示
(一)考生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遵守考試紀律,配合選調機關工作,如有隱瞞情況、冒名頂替、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等行為,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取消報考或選調資格。
(二)誠信是立身之本。選調生招錄中的不誠信行為,不僅會造成行政資源浪費,也會導致其他人就業機會的流失,廣大畢業生應樹立正確擇業觀,理性報考選調生。擬錄用人員應按照選調機關時限要求簽訂三方就業協議,逾期未簽訂的,視同自動放棄選調生資格,對簽署高校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后提出放棄我省選調生資格的人員,原則上不予解約。
(三)本次選調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選調工作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
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0871—63991560,63991565;
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0871—64098070、64098200。
政策咨詢郵箱:
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yngwykszx@163.com;
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26934231@qq.com。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71—63630349
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2023年9月
云南省面向選定高校招錄2024年定向選調生報名推薦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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