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縣殯儀館是縣民政局下屬經費自給的事業單位,承擔全縣殯葬服務工作。因工作需要,經研究,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制工作人員6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職責需求
殯葬一線員工崗位3名,內勤業務崗位2名,遺體整容化妝崗位1名。一線員工主要從事遺體接運、遺體火化等相關工作,內勤業務人員從事內勤服務工作。各崗位均需服從安排夜間和法定公休日、節假日期間正常排班。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熱愛殯葬事業,有奉獻殯葬事業和服務喪屬的精神;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責任心強,有一定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5.招聘年齡、學歷要求:
一線外勤人員:要求男性年齡35周歲以下(
內勤業務人員:男女不限,年齡35周歲以下(
遺體整容化妝師:男女不限,年齡35周歲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現役軍人或普通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4.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招聘到國有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員(如:違反綜治等政策法規的人員、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等)。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1.連城縣民政局二樓業務股(社會事務和福利慈善)。
聯系人:鄭女士,聯系電話:0597—332220815980769371。
2.報名時間:
(二)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1.填報《連城縣殯儀館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可到報名地點領取或自行打印,委托他人提交報名材料的,須提供報考人員本人出具的書面委托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符合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證書和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二寸同底彩色證件照片3張(1張貼《報名登記表》,2張用于制作準考證),收取的報名資料不予退還。
(三)應聘資格
1.應聘人員須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進行報名,并對《報名登記表》填報的報考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考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報名時由縣殯儀館工作人員按照招聘條件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方可報名。報名結束后,縣民政局對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方可參加考試。
四、考試形式
各崗位招聘筆試人數與資格審查通過人數比例需達1:3,未達到時,需由用人單位研究是否開考或等比例減少招聘人數。
(一)采取筆試+面試或面試方式進行:
1.報名人數多于30人時,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30人的崗位,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2.筆試內容:筆試的科目為殯葬管理相關知識,題型為客觀題。內容包括:《殯葬管理條例》《福建省殯葬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83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城鄉公益性骨灰樓堂和公墓建設的意見》(閩政[2014]34號)、《關于推行節地生態安葬的指導意見》(民發[2016]21號)、中辦、國辦印發《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關于進一步推動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民發[2018]5號等;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重點考察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分析判斷問題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和處理問題的實際能力和愛崗敬業精神等,由招聘工作小組組織5-7名相關人員及專家組成面試組,面試組面試現場當場打分,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求平均分的方法得出考生面試成績。
(二)考試時間和地點
本次考試的時間及地點由縣民政局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五、考試規則
(一)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計分,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有組織筆試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的1:3確定面試人選(招聘崗位比例內末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時,一并進入面試)。同一崗位的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名次排列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筆試、面試的成績均相同,名次排列按面試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評委合計分高低確定;若面試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評委合計分再次相同時,名次排列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有效分數中的最高分高低確定,以此類推。直接采取面試方式進行招聘的,面試成績占100%。若面試成績相同時,名次排列按面試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評委合計分高低確定;若面試未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所有評委合計分再次相同時,名次排列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有效分數中的最高分高低確定,以此類推。考生面試成績應達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二)人選的確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則,根據各崗位最終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至低,以崗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參加體檢人員無特殊原因未向縣殯儀館報告、未按時參加體檢的,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如出現體檢結果不合格情況,將由縣殯儀館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最終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或體檢合格自愿放棄的,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體檢合格后,對擬聘人選進行政審考察,考察合格的確定為聘用人選。
六、聘用及管理
(一)確定的聘用人員與縣殯儀館簽訂《勞動合同》,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滿,如工作需要,經縣殯儀館考核合格,雙方同意,可以辦理。
(二)聘用人員已和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內的,辦理聘用手續前應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三)招聘人選因本人原因未按要求辦理聘用手續的,予以取消該人員的聘用資格,按上述辦法進行遞補。
(四)聘用人員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在1年內因個人原因離職及被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連城縣殯儀館可根據工作需要按上述辦法進行遞補人員。
七、薪酬待遇
采用單位聘用合同制。試用期三個月,試用工資1800元+績效工資。轉正后,轉正工資:基礎工資(2200元)+績效工資+五險一金。
八、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應職位按上述辦法進行遞補。
(二)本次招聘解釋權歸連城縣殯儀館。
連城縣殯儀館
附件下載
附件.連城縣殯儀館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工作人員報名表(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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