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省人民醫院及部分委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打造一支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團結奮斗、攻堅克難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推進衛生健康領域全面深化改革和發展,助力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我委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調省人民醫院及部分委屬事業單位行政負責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選調符合本方案崗位條件和要求的人員。
二、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按照《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5)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不得報考的情形。
(二)選調崗位、數量和其他條件
1.省人民醫院副院長1名(比照正處級)
(1)政治素質高,具有良好的品行修養,以人為本,仁心仁懷,嚴于律己,廉潔從業;
(2)應當具有10年以上三甲醫院醫療衛生工作經歷,有勝任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職業素養,熟悉現代醫院管理,在科研管理、學科建設等方面經驗豐富;
(3)年齡一般在52周歲以下(即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可視情放寬;
(4)一般要有醫學類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5)專業技術人員直接提任的,應當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經歷,且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兩年以上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省血液中心主任1名(比照正處級)
(1)政治素質高,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品行端正,誠實守信,愛崗敬業;
(2)熟悉有關政策法規和行業發展情況,具有勝任崗位職責的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
(3)年齡一般在52周歲以下(即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可視情放寬;
(4)一般要有醫療類、預防醫學類或檢驗類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5)應當具有5年以上臨床、檢驗或血站管理等相關崗位工作經歷;
(6)專業技術崗位直接提任的,應當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崗位)任職經歷;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海南衛生健康職業學院院長1名(比照正處級)
(1)政治素養高,熱愛教育事業,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品行修養,遵守師德師風規范,教書育人,愛崗敬業,為人師表;
(2)組織領導能力強,善于科學管理、溝通協調,有較強的全局觀念和改革創新精神,具備帶領學院持續發展、創建一流的能力;
(3)年齡一般在52周歲以下(即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可視情放寬;
(4)一般要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5)應當具有與本崗位相關的教育、管理或醫學專業教育背景,且從事本行業專業工作5年以上經歷;
(6)專業技術崗位(教育、管理或醫學系列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直接提任的,應當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崗位)任職經歷;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副主任(副院長)1名(比照副處級)
(1)政治素質高,具有良好的品行修養,以人為本,仁心仁懷,嚴于律己,廉潔從業;
(2)應當具有10年以上醫療衛生工作經歷,有勝任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職業素養,熟悉現代醫院管理,在科研管理、學科建設等方面經驗豐富;
(3)年齡一般在52周歲以下(即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可視情放寬;
(4)一般要有醫學類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5)專業技術人員直接提任的,應當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經歷,且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兩年以上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其中,擔任分管醫療、科研、教學等相關業務工作的,應當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省公共衛生臨床中心副主任1名(副處級)
(1)政治素養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熟悉有關政策法規和行業發展情況,具有勝任崗位職責的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
(3)年齡一般在52周歲以下(即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可視情放寬;
(4)一般要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5)應當具有5年以上與本崗位相關的專業教育背景或從事本行業專業工作的經歷;
(6)專業技術崗位直接提任的,應當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崗位)任職經歷;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選調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
2.報名方式:下載《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面向全國公開選調省人民醫院及部分委屬事業單位行政負責人報名表》,填寫好個人有關信息,發送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處郵箱:wjwrsc0898@163.com。
3.相關要求:報名人員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將以下材料現場提交或郵寄到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處(地址:海口市美蘭區海府路59號省政府辦公區1號樓3樓308室,郵編:570203),報名人員應提供的材料清單:干部任免審批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獎懲文件、主要學術科研成果等材料復印件各1份。
4.聯系方式:
聯系地點:海口市美蘭區海府路59號省政府辦公區1號樓3樓省衛生健康委人事處308室、312室;
聯系人:蔡老師、林老師;
聯系(咨詢)電話:0898-65388320、65333171。
(二)資格審核
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處根據各崗位條件及要求,對報名人員基本信息和提供的相關材料等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合格人員名單將在省衛生健康委門戶網站上公示,資格復審于考核前組織。
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應對填報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負責,如發現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選調資格。
(三)履歷業績分析及考核
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處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進行履歷業績分析,經過研究比選后,擇優提出擬選調的意向性人選,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與人選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或組織人事部門溝通征求意見,并組織與本人面談溝通。根據研究比選、征求意見和面談溝通等情況,集中組織考核。
(四)組織考察
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處按照干部選拔任用程序組織考察。優先考察第一意向人選,若無影響任職的情況,則不再考察其他人選;若存在影響任職的情況,則考察第二意向人選,以此類推。
(五)研究決定
根據考察情況,按照成熟一名、選調一名的原則,經統籌考慮、比選擇優后,提請省衛生健康委黨委研究決定擬任人選。
(六)任前公示
省衛生健康委黨委審議通過擬任人選后,按規定進行任前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辦理任職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任職、報到、調動等手續。
注:以上職位選調人員同類崗位工作經驗豐富、業績突出的優先考慮;經審核沒有符合條件或經考察沒有合適人選的,取消該崗位的選調。
四、相關待遇
(一)本次選調任職的人員,原則上按照任職單位同層級、同類型領導人員給予相應待遇。
(二)對于特別優秀的、急需緊缺的高層次管理人才,根據工作需要,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研究確定相應待遇及任職方式。
(三)符合“好院長”等高層次人才引進優惠政策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面向全國公開選調省人民醫院及部分委屬事業單位行政負責人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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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309/0565706b2a4d435892caf1aa530fef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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