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茅箭區心理服務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心理服務人員(不納入編制管理,實行勞務派遣,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心理咨詢師4名
二、招聘條件
(一)年齡50周歲以下((
(二)有較強的演講、寫作和溝通協調能力。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愛崗敬業,服從崗位安排,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奉獻精神。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2.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曾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予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二)報名地點:茅箭區社會治理中心(北京南路3號)
(三)報名方式:
1.應聘人員持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國家二級以上(含二級)心理咨詢師資質或湖北省心理指導專項職業能力合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并按順序擺放原件和裝訂復印件)。
3.本人在各類心理咨詢網站或其他媒體上發表過的文章等資料,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張。
4.應聘人員應對報名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面試
1.面試方式:由自我介紹、問題解答、現場演講(團體輔導)等環節組成,滿分為100分。
2.面試時間:
3.面試地點:茅箭區社會治理中心(北京南路3號)
五、體檢考核
根據綜合成績,按照崗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情況考核。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體檢和考核人選。
六、簽訂勞動合同
對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由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待遇及管理參照《茅箭區區直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所有考務信息均由十堰市茅箭新聞網(www.symaojian.gov.cn)發布。
2.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人員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陳督8871696許鳳嬌8762363
茅箭區委政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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