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背景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全球環境基金“東亞—澳大利西亞遷飛路線中國候鳥保護網絡建設項目”是全球環境基金第七增資期內,在我國生物多樣性領域實施的贈款金額最大的獨立項目,贈款總額為1000萬美元。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為國際執行機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濕地管理司為國內項目執行牽頭單位,項目管理辦公室設立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林草調查規劃院,負責項目日常管理和實施工作。
項目目標是通過在東亞-澳大利西亞遷飛路線(EAAF)中國遷飛區建立一個強大、有韌性和管理良好的濕地保護網絡,保護全球受威脅的遷徙水鳥。將通過資金和技術支持,促進我國新增約20萬公頃的濕地保護地,提高30萬公頃國際重要濕地管理能力,修復6萬公頃水鳥重要棲息地等,對我國擴大東亞-澳大利西亞候鳥遷飛區保護網絡,有效履行《濕地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等多邊環境公約,助力“碳中和”“碳達峰”目標的實現有重要意義。
項目四個示范保護區包括:1)遼寧遼河口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2)山東黃河三角洲國家級自然保護區;3)上海崇明東灘鳥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4)云南大山包黑頸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了解項目相關信息,請點擊:https://www.thegef.org/projects-operations/projects/10073
項目實施期為2021年1月至2027年1月,根據項目設計和實際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項目辦工作人員1人,參與項目日常管理活動。
二、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政治立場堅定;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身體條件;
(五)熟練掌握電腦操作及辦公軟件的運用;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3.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還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5.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日17時,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采取電子郵件方式,應聘人員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將報名材料打包成一個壓縮包作為附件發送至電子郵箱:GHYZP2023@126.com,郵件主題及壓縮包文件名均為:遷飛保護網絡項目+姓名+“應聘崗位名稱”。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完整清晰、真實有效。報名材料包括:
1.求職信
2.中英文簡歷
3.已獲學歷學位、職稱、執業資格等證書掃描件
4.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5.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及變更頁(如有)掃描件
6.有關業績等材料掃描件
(二)資格審查
按照崗位要求項目辦公室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初審,對初審合格者,將電話通知參加面試,未接到電話者,視為初審未通過,將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將由項目辦公室組織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
對擬決定聘用人員由項目辦公室進一步了解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學習表現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對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六、聘用
根據了解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通過單位確定的勞務派遣公司派遣方式聘用,派遣公司和個人簽署勞動合同。薪酬待遇依據項目管理有關工資待遇確定,項目統一繳納五險一金。
七、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10-8799910884238003
聯系人:郝老師馬老師
紀檢監督部門電話:010-84238002
附件:招聘具體崗位及要求
崗位:監測評估官員(1人)
1.工作地點:北京
2.工作時間:全職
3.資格要求
1)相關專業(項目管理、統計學、語言學、環保或相關專業)碩士及以上學歷;
2)至少2年國際或國內項目管理工作經驗,熟悉了解GEF-UNDP生物多樣性保護領域監測評估、環境和社會保障(Safeguards)工具者優先考慮;
3)可開展高效的項目知識管理,具有總結、提煉和撰寫高質量中英文項目進展報告、成果報告、總結報告的能力;
4)具有協調不同利益相關方(包括政府、科研機構、大學、媒體、私營部門、非政府組織和社區等)的出色能力,包括組織利益相關方會議、研討和咨詢等;
5)具有獨立開展工作能力,包括組織項目分包合同團隊、專家團隊、示范點和其他利益相關方等,開展調查、評估和能力建設等技術活動;
6)出色的計算機應用技能,尤其精通微軟Office的應用程序;
7)聯合國機構或其他國際項目工作經驗為加分項。
4.職責
在項目經理指導下,負責項目監測評估,協調環境和社會管理計劃實施,具體包括:
1)監測項目進展并負責起草各類項目進展報告、年度報告、GEF和UNDP的PIR和PPR報告,確保其符合必要的報告要求和標準;
2)確保項目的監測評估符合政府、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和全球環境基金要求,按照項目實施要求開發監測評估工具和文檔整理系統;
3)監督并確保項目監測評估計劃的實施,包括參照實際和潛在的項目進展和結果,定期評估項目的變革理論和結果框架實現情況;
4)推動項目各類評估工作,包括中期和終期評估,協調完成相關報告,包括跟蹤管理和監測對策落實情況;
5)指導項目示范點開展監測評估相關工作;
6)監督、制定和協調所有與環境和社會保障(Safeguards)相關計劃的實施;
7)協調完成項目ESIA/SESA/ESMP的制定,跟蹤實施進展,確保項目執行符合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社會環境標準(SES)政策要求;
8)確保有效和透明地管理社會和環境投訴;
9)確保向利益相關方充分披露社會和環境風險信息;
10)確保在整個項目實施過程中識別、避免、減輕和管理環境和社會風險;
11)完成項目經理安排的其他工作,包括必要時提供中英文翻譯(筆譯/口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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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orestry.gov.cn/c/www/gsgg/528452.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