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等五部門印發〈關于推進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的意見(試行)〉的通知》(黔組發[2022]17號)、《中共威寧縣委組織部等五部門印發〈關于推進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威組通[2022]22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威寧縣實際,決定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131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威寧縣2023年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公開招聘的原則及程序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簡章、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等程序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131名,為編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員。招聘崗位詳見《威寧縣2023年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威寧縣戶籍(生源)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2.誠實守信、待人熱情、愛崗敬業、作風嚴謹、吃苦耐勞、品行端正、廉潔奉公、能遵守社區相關規章制度。
3.熱心社區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
5.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6.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
7.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學歷可放寬到高中(中職):(1)退役軍人;(2)在威寧縣城市社區從事黨建、治理、服務工作1年(截至
8.限威寧縣戶籍或生源地人員,是指截至
9.? “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是指截至
10.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受處分期間或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未結案的;
4.曾被開除公職的,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5.截至
6.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秘密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9.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四、信息發布、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信息發布
招聘簡章于
(二)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網址: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574
1.報名時間:
2.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需在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后應及時登錄查看網上審核結果。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是否符合所選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報考人員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三)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時間:
2.資格初審由威寧縣2023年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各街道具體實施。
招聘街道對照《招聘簡章》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
資格初審環節中有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繳費環節的,取消考試資格;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
3.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確因信息有誤須修改(報考單位和報考崗位不得修改)的,須本人向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經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方可修改。
4.網上繳費。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于
5.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網上繳費結束后,報考人員應于
6.網上資格初審咨詢電話:0857-6232557(威寧縣人社局)。
五、筆試
1.筆試方式:閉卷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2.筆試時間:
若因特殊原因需調整筆試考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3.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4.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5.筆試成績計算: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6.考生須同時持本人《筆試準考證》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7.筆試成績將在威寧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筆試缺考、筆試成績無效或筆試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資格復審
在筆試結束后,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復審,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街道具體負責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威寧縣人民政府網上另行通知。
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2:1比例以內(含2: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招聘街道按照《招聘簡章》、報考人員網上打印的《報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經復審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該崗位空缺人數不再遞補。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報名表》2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1份復印件并出示原件審核和(戶口簿〈含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1份復印件并出示原件審核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或威寧縣教育科技局出具的生源證明。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3張。
5.退役軍人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退伍證》復印件須經威寧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蓋章確認),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基層項目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在威寧縣城市社區從事黨建、治理、服務工作1年及以上且仍在崗的社區工作人員須提供相關文件復印件或證明(加蓋街道黨工委公章);2019年來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省級以上黨委政府工作部門表彰的,須提供證書原件和相關文件復印件1份。
6.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原件及復印件。
7.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時必須親筆簽署《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3)。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和崗位調整情況在威寧縣人民政府網上向社會公示。
七、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面試工作在威寧縣2023年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面試人員為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各崗位經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的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2:1比例的面試人員,其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體檢環節;未參加面試、未完成面試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進入面試考生須持本人《面試準考證》原件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方能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另行通知,具體詳見威寧縣人民政府網。面試成績在威寧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
(二)總成績計算。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并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復試面試的方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總成績在威寧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
八、體檢
面試結束后即進入體檢環節。各崗位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本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體檢后考生主動放棄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體檢必須按規定時間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在威寧縣人民政府網上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進入考察政審程序。考察政審工作由招聘街道具體負責實施。
考察政審工作應成立考察政審組,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認真查閱考生檔案,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作出政審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定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政審中,經審定有《招聘簡章》規定“以下人員不得報考”所列情況之一的,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間放棄或自動放棄考察的報考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街道黨工委行文分配到社區工作,并與街道辦事處簽訂勞動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到社區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因考生自動放棄或體檢、政審、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三)考核
新招聘社區工作者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納入社區工作者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情況報縣委組織部、縣委政法委備案。城市社區工作者考核管理工作由各街道具體負責。
十一、薪酬待遇
招聘人員自簽訂勞動合同起,享受社區工作者待遇,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薪酬標準按照《中共威寧縣委組織部等五部門印發〈關于推進城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威組通[2022]223號)中規定的標準執行,由職務薪酬、級別薪酬、績效薪酬、學歷津貼、職業資格津貼等5個部分構成,同時購買“五險一金”。
十二、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
(二)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
(三)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招聘簡章》規定,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發生。
(四)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考生有回避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應當主動提出回避。
(五)工作人員和考生須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對于報名時提供不實信息的考生,立即取消其招聘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個人相關材料的取消招聘資格。
(八)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九)本次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的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等相關信息均在威寧縣人民政府網上發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再另行電話通知,如因報考人員未及時閱覽網站發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十)本簡章解釋權屬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7-6231149(威寧縣黨員教育服務中心)
0857-6232557(威寧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7-6650969(威寧縣紀委監委信訪室)
附件2:威寧縣2023年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報名信息表.xls
威寧縣2023年公開招聘城市社區工作者
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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