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市河東新區社區專職工作者履職能力和工作水平,建強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選優配強社區工作力量,全面提高社區綜合服務和管理水平,根據《四川省社區專職工作者管理暫行辦法》《遂寧市社區專職工作者專業化職業化管理實施辦法(暫行)》要求,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社區專職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德才兼備原則;
(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通過公開考試擇優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面向符合招聘條件的所有人員,公開招聘13名社區專職工作者。工作地點為市河東新區慈音街道罐子口社區、杰靈社區;楊渡街道中脊社區、鐘靈寺社區、任家渡社區、馬田社區、茍橋社區、洋渡社區、水寨門社區。
三、招聘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密切聯系群眾,恪守職業道德,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
(二)身體健康,熱愛社區工作,善于開展群眾工作,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從事社會工作、社區建設、基層治理的相關專業知識,能熟練操作電腦;
(三)現戶籍(或長期居住)在遂寧市城區的居民(包含船山區、市河東新區、遂寧經濟技術開發區、遂寧高新技術產業園區);
(四)品行端正、處事公道,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事業責任心;
(五)年齡在40周歲以下(
(六)原則上報考人員應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合格證書》及以上社工證書,未取得的須在入職一年內考取(2024年12月底前),如到期未考取社工證書將解除聘用合同。
(七)加分政策
1.加分辦法:在筆試成績基礎上加分,面試不再重復加分。
2.加分對象:
(1)對連續在各基層社區從事網格員、安全員、公益性崗位滿1年(不含)以上不滿3年加1分,3年(含)以上不滿5年加2分,5年(含)以上加3分。
(2)對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加3分;獲得《助理社會工作師合格證書》(初級)的加3分;獲得《社會工作師合格證書》(中級)的加4分;獲得《社會工作師合格證書》(高級)的加5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將在遂寧市河東新區官網進行公示。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如實準確提交加分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相關基層工作、身份證明材料由現工作社區和所屬鄉鎮(街道)提供,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情節嚴重的將按有關規定問責處理。如同時具備上述兩項加分條件的可疊加享受兩項加分。
(八)下列人員不具備報考條件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或被開除公職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審計尚未終結的;
5.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6.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現役軍人;
9.其他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的人員。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由市河東新區黨群工作部負責統籌招聘工作,市河東新區社會事業與群眾工作局負責具體招聘事宜,市河東新區紀檢監察室負責全程紀律監督。
(一)招聘程序
1.報名及資格審查。本次招考報名全部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可以通過發郵箱1510137915@qq.com進行報名。
報名時間:
資格審查:報考結束后,進行資格審查,
準考證領取:
2.考試及計分辦法。有效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不低于3:1,低于3:1比例的調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實行百分制。筆試(時間另行通知)考試內容為社區工作基礎知識、綜合基礎知識、文字表達能力,卷面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面試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60%。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卷面成績+加分項)×40%+面試成績×60%(成績得分均保留兩位小數)。
3.復審。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總成績與招聘崗位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
4.面試方式。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組織協調、人際交往、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等。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5.考試成績公布。筆試、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遂寧市河東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https://hdxq.suining.gov.cn/)公布實際參加人員的考試成績、排名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6.體檢。體檢人員根據相應崗位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名次依次遞補。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
7.政審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工作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政審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政審考察不合格人員以及通過政審考察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招聘崗位空額,在該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8.公示。對擬聘用人員在遂寧市河東新區管理委員會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電話:市河東新區紀檢監察室0825-2911196)。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后出現的招聘崗位空額,在該崗位實際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9.管理。擬聘用人員由河東新區按照崗位需求統一調配,凡不服從調配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正式聘用后由街道辦事處(管理辦公室)簽訂社區專職工作者聘用合同。合同期滿后,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社區專職工作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五、紀律與監督
(一)招聘工作應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從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員,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或其他有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須一律實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對違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或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考試或體檢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有關工作人員視情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遂寧市河東新區社會事業與群眾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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