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周寧縣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于1997年5月經縣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從事企業(yè)國有資產運營,行使出資者所有權職能的國有獨資企業(yè),注冊資本8666萬元。公司成立以來建立“實業(yè)投資管理、民生社會服務、國有資產經營”三大業(yè)務主線,逐步形成“實業(yè)為載體、投融資結合、多元化經營”的運行模式。業(yè)務范圍涵蓋:水電開發(fā)、礦業(yè)開發(fā)、旅游開發(fā)、地產開發(fā)、資產運營、酒店經營、金融投資、項目建設、停車服務、鄉(xiāng)村振興等多個領域。通過股權投資、股權劃轉、債務置換等方式,發(fā)展全資子公司10家、控股公司4家、參股公司12家、權屬企業(yè)2家、三級全資子公司1家。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有關政策的通知》(閩人社文[2023]84號)文件要求,《周寧縣國有資產服務中心關于同意周寧縣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批復》(周國資[2023]49號)等精神,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人才,充實人員隊伍,滿足公司業(yè)務發(fā)展需求,經研究決定,現就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1、招聘對象: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招聘崗位要求學歷的畢業(yè)生。
2、招聘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在22周歲以上,年齡上限詳見招聘崗位情況表。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及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不得報名。
4、報考國有企業(yè)的當年度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其應屆生身份認定以本人畢業(yè)證書落款年度為準,即當年度應屆生簽訂就業(yè)協議、勞動合同、繳交社保等均不影響其應屆生身份認定;上年度畢業(yè)生具有工作經歷以及社保繳交記錄的,可報考應屆生崗位,鼓勵應屆生盡早盡快就業(yè)。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1、崗位代碼、招聘單位、崗位名稱、學歷學位、專業(yè)、年齡、崗位說明、崗位條件及試卷類型比例等詳見附件1《福建省周寧縣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2023年公開招聘崗位情況表》。
2、根據《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3年)》(附件2),各招聘崗位具體相關專業(yè)規(guī)定以招聘需求表中要求的專業(yè)為準(報考者在報考過程中對專業(yè)資格等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前按該指導目錄的指導意見申請復核,逾期產生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1)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的專業(yè)也可以按照報考者本人的輔修專業(yè)予以認定,輔修專業(yè)信息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輔修專業(yè)對應的學位應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上均可查詢。
(2)境內學歷(含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原則上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
(3)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qū)學習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
(4)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yè)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5)依專業(yè)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招聘崗位,參照《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3年)》中所列專業(yè),報考者所學專業(yè)與所需專業(yè)一致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報考者所學專業(yè)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
3、招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職(執(zhí))業(yè)資格等,報考者必須在
4、招考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年齡限制等有關的資格條件,均以
三、報名辦法
采取網絡報名,程序如下: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不收取任何費用)。報考者應在報名期間登錄福建省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hx.kaowu.cn)報名,如實及時提交個人信息及電子版附件。電子版附件(掃描件)包含:
(1)二代身份證掃描件(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必須一致)。
(2)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掃描件。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學信網)下載的學位查詢結果。
(4)與崗位相關的資格證書掃描件(電子版)。
(5)其他與崗位條件設置相關的證明材料掃描件(電子版)。
2、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核對本崗位報考條件;對所提供的資料與報考崗位條件設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斷,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報名表上填寫的專業(yè)名稱應與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一致,否則視為信息失真,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的,一經核實,招聘單位可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面向地區(qū)為“寧德市”是指
4、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一般是指,通過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達到錄取要求入學,或國家承認的其他方式入學(不含定向培養(yǎng)、委托培養(yǎng)、在職培養(yǎng)、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經省級招生部門批準錄取;于
四、時間安排
五、筆試
1、筆試科目:考試時間為2小時,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根據考試情況確定。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綜合素質100%組成。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報考者必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和考試有關用具進入考場。試卷選擇題采用機讀答題卡,統一使用2B鉛筆涂卡作答。
六、面試
1、參加面試報考者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3比例組織面試。
2、面試試卷類型詳見附件崗位表。
3、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或是出現未通過資格審核,在報考該崗位報考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遞補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因報考人員填報的聯系電話有誤或是關機等情況致無法聯系的,取消遞補資格,直接通知下一名報考人員進行遞補。
4、面試評委臨時組成,考前隨機抽簽上崗,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崗前進行培訓。
七、考試綜合成績的確定
1、報考者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和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未設定優(yōu)先條件的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成績相同時,再進行面試加試。
2、參加筆試人數不足招聘計劃的1:3而形不成競爭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否則不予聘用。
八、體檢、考核和聘用
1、根據其考試綜合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2、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y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y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3、進入考察的人員必須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征信報告等材料。
4、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因體檢、考察缺席或不合格,以及報考者放棄入職而造成招考崗位空缺的,按照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5、體檢、考核工作由中國海峽人才市場寧德工作部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考察合格的報考者,將在福建省招聘考試報名平臺公示,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按規(guī)定辦理入職手續(xù)。
九、其他事項
1、報考者對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如有發(fā)現與事實不符或弄虛作假的情形,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其錄用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其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均與本公司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整個招考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
4、咨詢電話
中國海峽人才市場寧德工作部:0593-2888025/2888027
福建省周寧縣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0593-5636656
5、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福建省周寧縣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
附件1:福建省周寧縣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2023年公開招聘崗位情況表.xlsx
附件2: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23版).docx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fā)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hx.kaowu.cn/home/exam-notice/view.html?notice_id=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