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市戰略,深入開展“好年華聚福州”人才行動計劃,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人才隊伍,參照福建省引進生政策,我市計劃從高校選拔引進一批綜合管理類、基礎教育類、醫療衛生類、國企類等優秀畢業生(以下簡稱“市引進生”)。現公告如下:
一、綜合管理類
(一)引進對象和資格條件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的全日制應屆博士、碩士畢業生。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在職培養和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獨立學院的畢業生不列入選拔范圍。
引進對象應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立場堅定,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品學兼優、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服從組織安排。有社會實踐經歷。
2.本科畢業于相關高校(詳見附件1)。
3.博士年齡不超過35周歲(
4.本科以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獲得院(系)級及以上“優秀共產黨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優秀團干部”“優秀共青團員”等榮譽;(2)擔任院(系)級及以上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干部不少于一年;(3)擔任黨支部書記、班長、團支書等不少于一年。任職時間截止到本公告發布之日。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公務員考錄規定的體檢要求。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情形。
(二)政策待遇與管理培養
1.崗位安排。博士選聘為市管國有企業副總經理,簽訂4年服務協議。碩士選聘為市管國有企業總經理助理(相當于企業中層管理、技術崗位),簽訂5年服務協議。由市委組織部安排到黨政機關或國有企業基層一線和吃勁崗位培養鍛煉。任期內任職時間計入其相應職務職級的任職年限。
任期滿后經考核稱職及以上的,根據福州市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個人專業素養、業務能力、崗位匹配度,統籌安排到黨政機關或國有企業同職級崗位。
2.工資待遇。博士引進生聘任期間原則上參照市管國有企業副職領導薪酬,稅前年薪35萬元。碩士引進生聘任期間原則上參照市管國有企業中層正職領導薪酬,稅前年薪20萬元。
3.引進補助。符合《“好年華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辦法》的,可依政策申請享受100萬元購房補助,服務年限未滿的按照政策退還相應補助。來榕后,個人和用人單位不另外申請福州市高層次人才等相關項目補助。
4.其他待遇。引進到崗后,符合條件的可認定為福州市D類人才,不再重復享受一次性落地補助。配偶隨遷就業、子女入學等事宜,根據需要由組織人事部門予以統籌協調。
二、基礎教育類
(一)引進對象和資格條件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的全日制應屆博士、碩士畢業生;中國科學院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的全日制應屆博士畢業生;本科、碩士、博士階段均在“雙一流”建設高校相應建設學科(見附件2)、世界著名大學(指發布公告時在最新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學排名之一位列前100名的大學)(見附件3)、國家級研究機構范圍的全日制應屆博士畢業生。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在職培養和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獨立學院的畢業生不列入選拔范圍。
引進對象應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不良誠信記錄,未受過任何處分。
2.博士年齡不超過35周歲(
3.自報到之日起一年內須取得相應崗位教師資格證。
4.有師范教育經歷、教育工作經歷、報考崗位相關工作經歷者優先。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公務員考錄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政策待遇與管理培養
1.崗位安排。博士選聘為市管國有企業副總經理,碩士選聘為市管國有企業總經理助理(相當于企業中層管理、技術崗位),簽訂3-5年服務協議。由市委組織部會同市教育局安排到市屬、區屬中小學培養鍛煉。任期滿后經考核稱職及以上的,博士直評并聘為高級教師、碩士直評并聘為一級教師。
2.工資待遇。博士引進生聘任期間原則上參照市管國有企業副職領導薪酬,稅前年薪35萬元。碩士引進生聘任期間原則上參照市管國有企業中層正職領導薪酬,稅前年薪20萬元。
3.引進補助。符合《“好年華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辦法》的,可依政策申請享受100萬元購房補助,服務年限未滿的按照政策退還相應補助。來榕后,個人和用人單位不另外申請福州市高層次人才等相關項目補助。
4.其他待遇。引進到崗后,符合條件的可認定為福州市D類人才,不再重復享受一次性落地補助。配偶隨遷就業、子女入學等事宜,根據需要由組織人事部門予以統籌協調。
三、醫療衛生類
(一)引進對象和資格條件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協和醫學院、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四川大學、浙江大學、中山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南方醫科大學的全日制應屆博士、碩士畢業生,世界著名大學(指發布公告時在最新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學排名之一位列前100名的大學)(見附件3)的全日制應屆博士畢業生,以及畢業于上述學校并在上述學校工作的教學、科研人員(含博士后)。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在職培養和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獨立學院的畢業生不列入選拔范圍。
引進對象還應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不良誠信記錄,未受過任何處分。
2.醫療衛生相關專業。
3.博士年齡不超過35周歲(
4.參與過國家級重點項目研究、有國(境)外著名高校學習經歷、獲得過校級以上學術獎勵的、在本專業核心學術期刊發表過論文之一的,同等條件下優先。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公務員考錄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政策待遇與管理培養
1.崗位安排。博士選聘為市管國有企業副總經理,碩士選聘為市管國有企業總經理助理(相當于企業中層管理、技術崗位),簽訂3-5年服務協議。由市委組織部會同市衛健委安排到醫療衛生機構、衛健部門培養鍛煉。任期滿后經考核稱職及以上的,博士直聘為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碩士直聘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不受用人單位崗位總量和設置的限制。
博士符合我省衛生系列副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申報條件,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參評,經評審通過后由相關部門給予確認副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碩士可按規定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博士任副高級、碩士任中級的年限從聘任之日起算。
2.工資待遇。博士引進生聘任期間原則上參照市管國有企業副職領導薪酬,稅前年薪35萬元。碩士引進生聘任期間原則上參照市管國有企業中層正職領導薪酬,稅前年薪20萬元。
3.引進補助。符合《“好年華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辦法》的,可依政策申請享受100萬元購房補助,服務年限未滿的按照政策退還相應補助。來榕后,個人和用人單位不另外申請福州市高層次人才等相關項目補助。
4.選拔引進前3年,安排1名市級以上高層次人才或相關專業學科帶頭人作為科研導師。
5.選拔引進7年內由用人單位至少安排一次1年期的省內或全國高水平醫院交流實踐,并根據實際情況擇優選派赴國(境)外交流培養。
6.引進前未參加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且符合我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要求的,或已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但培訓專業與從事專業不一致的,根據學位類別和專業等情況安排1-3年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引進時正在原學校安排的規培基地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且培訓專業與崗位專業一致的,報有關部門同意后,先行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協議,完成規培后及時返回用人單位。
7.引進到崗后,符合條件的可認定為福州市D類人才,不再重復享受一次性落地補助。配偶隨遷就業、子女入學等事宜,根據需要由組織人事部門予以統籌協調。
四、國企類
(一)引進對象和資格條件
①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中國海洋大學、華中科技大學、電子科技大學的全日制應屆博士、碩士畢業生,且本科畢業于相關高校(詳見附件1)。②世界著名大學(指發布公告時在最新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學排名之一位列前100名的大學)(詳見附件3)的全日制應屆博士、碩士畢業生,且本科畢業于相關高校(詳見附件1)或世界著名大學(詳見附件3)。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在職培養和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獨立學院的畢業生不列入選拔范圍。
引進對象應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立場堅定,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品學兼優、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服從組織安排。有社會實踐經歷。
2.專業需為我市國企急需緊缺專業。
3.博士年齡不超過35周歲(
4.本科以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獲得院(系)級及以上“優秀共產黨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優秀團干部”“優秀共青團員”等榮譽;(2)擔任院(系)級及以上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干部不少于一年;(3)擔任黨支部書記、班長、團支書等不少于一年。任職時間截止到本公告發布之日。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公務員考錄規定的體檢要求。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情形。
(二)政策待遇與管理培養
1.崗位安排。博士選聘為市管國有企業中層正職,碩士選聘為市管國有企業中層副職,試用培養期1年。由市委組織部會同市國資委安排到國有企業基層一線和吃勁崗位培養鍛煉。任期內任職時間計入其相應職務職級的任職年限。任期滿后經考核稱職及以上的,博士聘任市管國有企業中層正職,碩士聘任市管國有企業中層副職。
2.工資待遇。博士引進生選聘期間原則上稅前年薪35萬元、碩士稅前年薪20萬元。
3.引進補助。符合《“好年華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辦法》的,可根據人才類別享受相關住房保障待遇。
4.其他待遇。來榕后,可申請福州市高層次人才相關項目補助。配偶隨遷就業、子女入學等事宜,根據需要由組織人事部門予以統籌協調。
五、選拔程序及報名方式(以具體通知為準)
1.選拔程序
市引進生選拔程序主要包括: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簽訂三方協議等。
選拔工作安排:2023年12月底前開展宣講、組織報名,2024年3月底前完成筆試、面試、考察、體檢,2024年5月前確定引進對象并公示、簽訂三方協議,7月辦理報到。資格審核貫穿選拔引進工作全過程。
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形式等將提前通過“好年華聚福州”人才網報名系統公布,請考生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根據筆試、面試結果,確定考察對象,深入了解掌握其在校期間的政治素質、學習成績、德才表現以及獎懲等情況。體檢按照公務員考錄的有關規定執行,由市委組織部委托具有公務員體檢資質的醫院具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對擬聘用人選在報名網站和所在學校就業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不影響聘用的,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有關事項及后續其他工作安排,請關注網上報名系統發布的通知公告。
2.報名方式
請于
六、其他事項
1.考生須以最高學歷(學位)報考。
2.考生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提供任職和獲獎證明材料。凡弄虛作假,以及冒名頂替、違反考試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選拔或聘用資格。
3.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體檢、簽約、報到等有關事宜,否則取消選拔或聘用資格。特殊情況經組織部門同意除外。
4.考試和體檢等環節對考生不收取任何費用。考試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或資料,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動,應及時與工作人員聯系。
6.聯系方式
(1)市委組織部:0591-83365790、0591-87512061
(2)網上報名系統技術咨詢電話:18006913906
7.本公告及其它未盡事宜由中共福州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相關附件:
附件2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_17010813820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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