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專職總法律顧問3人
二、崗位職責
(一)建立健全并領導法務部門和合規管理部門,統一協調處理決策、經營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務和合規管理工作,有效服務黨委會、董事會、經營管理層,保障企業合法合規經營發展;
(二)參與重大經營決策,列席黨委會、董事會有關會議,對涉及法律問題的事項提出法律意見,對相關法律風險提出防范意見,保證決策的合法合規性;
(三)參與規章制度(含黨內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審查和實施,牽頭完善本單位及所出資企業法律及合規風險防范體系和制度;
(四)負責法治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建立法律業務及合規管理培訓制度;
(五)對本單位及所出資企業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糾正意見,監督或者協助有關部門予以整改;
(六)指導所出資企業的法律事務及合規管理工作,對所出資企業法律事務部門負責人的任免提出建議;
(七)負責法律中介機構的選聘、管理及評價工作,對法律中介機構出具的各類法律意見、盡職調查報告、方案等進行內容和質量的審核把關,并在此基礎上發表獨立的法律意見;
(八)其他應當由總法律顧問履行的職責。
三、任職要求
(一)基本條件
1.自覺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決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強烈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自信,敢闖敢試、敢為人先,勇于變革、開拓進取,有實踐經驗和工作業績,有勝任管理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素養;
3.具有較強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場經濟規律和建筑企業發展規律,掌握宏觀經濟形勢和國家政策法規,有戰略思維、法治理念,有專業思維、專業素養、專業方法,注重團結協作,善于組織協調,能夠調動各方面積極性;
4.具有正確的業績觀,堅決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堅持創新驅動、轉型升級、提質增效,正確處理當期效益與長遠發展的關系,勇擔當,善作為,勤奮敬業,真抓實干,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
5.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個人品行,嚴格遵守黨章黨規黨紀,作風形象、職業信譽和履行意識形態責任好,嚴守底線,廉潔從業。
(二)任職條件
1.擁護、執行黨和國家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秉公盡責,嚴守法紀,一般應當是中國共產黨黨員;
2.熟悉國資監管政策、企業規章制度,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擅長處理復雜、疑難案件,熟悉企業經營管理,牽頭建立內控管理體系;
3.具有國家承認的法學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精通法律業務,有團隊管理經驗,具有處理復雜或者疑難法律事務的工作經驗和能力;有本單位5年以上法務工作經驗,應當在公司中干正職崗位工作1年以上;非本單位累計8年以上法律實務工作經驗,且滿足以下職級或執業年限中任意一條:(1)應在黨政機關(含司法系統)、事業單位任正科級、二級主任科員(或相當職級)及以上工作滿1年;(2)在央企(所屬三級企業及以上)、重慶市國資委所屬二級企業及以上的國企工作,且擔任中層正職及以上或相當職級工作滿1年;(3)與集團所屬三家單位職工人數、資產、經營規模相當的企業任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滿3年;(4)在律師中介機構工作且持有職業資格8年及以上。以上任職時間均計算至
4.已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或在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前已取得法官資格、檢察官資格或律師資格;
5.能在防范化解企業經營風險中發揮關鍵作用的優先;
6.未受過黨紀政務處分及行業處罰,無違法犯罪記錄;
7.應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含)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公司黨委會、董事會認為需具備的其他條件。
(三)禁止條件
1.正在接受審計、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
2.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拔使用影響期內的,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3.由于個人原因,導致企業出現嚴重虧損,或造成企業資產嚴重損失和重大經濟損失的。
4.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5.曾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行為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影響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標準
專職總法律顧問是由董事會聘任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標準按照集團所屬子企業三總師副職執行,根據考核情況由董事會確定。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
2.報名方式:應聘資料采取電子郵件投遞。
3.應聘資料:個人詳細簡歷、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職稱、資格證書以及能證明個人工作業績材料等相關資料復印件、應聘登記表(見附件)。
4.通過電子郵件報名的請將個人簡歷及相關證件掃描件電子版壓縮包發送至283875284@qq.com,郵件主題注明“xx單位(本人所在單位)+崗位名稱+姓名+應聘xx單位總法顧問”。未按要求不予處理。
5.資格初審
根據任職條件,對應聘者的相關情況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后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報名人員審查結果。每家單位若報名不足3名,所在單位中止公開招聘選拔程序。
6.能力和素質測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筆試、面試各占總成績50%。組織考察與任用1.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和面試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開展人員考察并進行公示。
干部考察組綜合分析日??己?、年度考核和一貫表現情況,采取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形成書面考察材料,提出人選任用建議。
2.討論決定
根據考察情況,由集團所屬子企業黨委集體研究決定任職人選。
3.公示和任職
對擬任職人員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任職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體檢、辦理任職手續。紀律與監督1.對公開招聘工作加強監督。集團紀委、監督辦工作人員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2.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嚴格按照公開招聘工作方案規定的內容和程序操作,不準隨意更改。
3.參與招聘人員要自覺遵守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規定,不準弄虛作假,不得夸大、隱瞞或者歪曲事實,不準搞非組織活動。
4.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人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準泄露評分情況、考察情況、黨委討論情況等,若有違背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從重進行處理。
5.對公開招聘工作中的違紀行為,職工群眾可以向集團紀委辦公室、監督辦檢舉、申訴。相關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認真核實處理并報集團黨委,確保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八、應聘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所遞交資料須真實、完整、有效,錄用后,如發現應聘時遞交資料不真實或者隱瞞重要信息等,公司有權取消其錄用資格并解除合同,應聘者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后果。
2.在招聘各個環節,公司將通過電話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應聘者,應聘者請保持通訊暢通,未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應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鄭老師,電話:023-63500136
附件:ae8d505f5f57b9a0174aaa7f7953e962.pdf(62.2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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