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集團公司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一批管理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投融資管理部負責人1名,財務管理部負責人1名,法務風控部(合規管理部)負責人1名,具體情況詳見附件1。
二、選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凡符合選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三、選聘原則
公開選聘實行“雙向選擇、擇優聘用”原則。
四、薪酬待遇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以面議結果為準。
五、選聘方式
通過市場化選聘,采取“面試+面談”的方式,擇優聘用上崗。
六、選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講政治、顧大局,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認真履行政治責任、社會責任和經濟責任;
2.具有對黨忠誠的政治品格、強烈的干事創業精神和創新意識、較強的治企能力、正確的業績觀、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個人品行;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熟悉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熟悉市場和相關行業情況;
4.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遵紀守法,勤勉盡責,團結合作,廉潔從業;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素質。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有過相關行業內不良從業記錄的;或曾被辭退、開除公職的;
3.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正在影響期內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七、選聘程序
選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初審、面試、面談、考察、聘任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應聘人員認真閱讀選聘公告,確認符合崗位條件后,填寫報名信息表(附件2),投遞至公司電子郵箱:pfzjtrenli@163.com。
(二)資格初審
按照選聘條件對應聘者信息進行審查篩選,初審合格的通知其參加面試。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聘全過程,任何時候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情形,取消其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三)面試
根據資格初審情況,組織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參加面試,確定參加面談人員名單。
(四)面談
根據面試成績結果,組織開展面談工作,確定初步考察人選。
(五)考察
對確定的初步考察人選開展背景調查、德能勤績廉方面考察、組織體檢后,提出擬聘任初步人選。
(六)聘任
擬聘任初步人選經公示后,辦理聘任手續。
八、聘任管理
按照“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差異化薪酬、市場化退出”原則,由集團公司與聘任中層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九、其他
本公告由攀枝花發展(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監督舉報電話:
攀發展集團公司紀委:0812—3111968
咨詢電話:
攀發展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0812—3111962
特此公告。
附件:1.攀枝花發展(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選聘崗位情況表.docx
攀發展集團人力資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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