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我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直接面試考核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1名,用于協助金城江區基層司法所開展社區矯正和人民調解等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端正,具有良好品行,無犯罪記錄,服從管理;
2.責任心和工作主動性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團隊合作精神;
3.身體健康,品貌端正,語言表達能力、溝通交流能力較好,能適應基層司法所社區矯正和人民調解工作需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社區矯正和人民調解工作的情形;
7.法律規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崗位需求條件
1.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2.男女不限,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方式:
(1)網絡報名:將個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明、無犯罪證明等掃描件和《報名表》(見附件)發送至郵箱jcjqsfj@163.com。
(2)現場報名:本人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明、無犯罪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及《報名表》到河池市金城江區司法局四樓政工科(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區乾宵路735-25號)。
(二)資格審查
金城江區司法局負責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根據擇優原則確定面試人選,未入圍面試的人員,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三)面試
1.面試時間:符合條件要求的由單位通知面試,以單位電話通知為準。
2.面試地點:金城江區司法局三樓會議室。
3.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儀表舉止、語言表達、專業知識、處理問題能力等綜合素質。
(四)體檢
1.面試過后,按照擬聘用人數1:1比例,進入體檢階段。面試成績并列者,通過加試的方式確定。
2.進入體檢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3.體檢統一在縣級以上二甲醫院進行,體檢費由體檢者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
(五)試用和聘用
聘用人員屬臨時聘用合同工,實行合同制管理,無行政、事業編制,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報金城江區人社部門備案。
五、薪酬及待遇
(一)工資待遇:根據《河池市金城江區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管理辦法(試行)》(金政辦發[2018]75號)文件規定執行。月工資2700元[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即“五險”),不含單位繳納的“五險”],執行企業保險制度。
(二)工會待遇:根據個人自愿的原則,經個人申請可以吸收為本單位工會會員,入會后在單位工會范圍內享受與其他會員同等待遇、按規定繳納會費。
(三)差旅補助:按金城江區本級差旅費相關文件執行。
(四)休假待遇:按本單位請休假制度享受相應休假。
(五)《勞動合同》執行一年一簽,合同到期后,經考核合格并有意繼續留任的可優先續簽。
(六)聘用人員在崗期間違法違紀、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終止合同條件的,解除勞動關系。
六、有關說明
(一)凡在報名、面試和體檢、考核審查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個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二)應聘人員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三)招聘事宜由金城江區司法局政工科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778-2200289。
附件:河池市金城江區司法局2023年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河池市金城江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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