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湘潭市公安局部分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崗位空缺,為緩解當前輔助警力不足,確保工作正常、有序進行,根據《湖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和《湖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湘公發[2021]15號)要求,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55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以人適其崗、崗適其人、人崗匹配為宗旨;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從應聘者的政治素養、道德品質、專業技能、工作經驗、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核,以確保引入合適的人才。
二、招聘計劃
此次共招聘文職輔警13名、勤務輔警42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對象應當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無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臨場應變能力;熱愛輔警事業,具有強烈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心,服從分配;
3.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
4.勤務輔警高中以上學歷、文職輔警大專以上學歷(學歷證書須于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紋身、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明顯生理缺陷及特征等;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同等條件下,根據國家和省的規定,優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報考條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它危害國家政治安全活動的;
4.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強制懲戒對象的;
6.依照國家規定不適宜從事輔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由本人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2.報名時間。
3.報名地點及咨詢電話(擇一公司報名即可)。湘潭市華盾人力資源公司(湘潭市岳塘區錦繡新城華順人力資源公司1樓大廳),聯系人:林經理,聯系電話:15073235372、0731-52181867。湘潭市人力資源服務公司(湘潭大道241號,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院),聯系人:嚴經理,聯系電話:17773203555、0731-58532100。
4.報名要求。報考者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退伍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個人信用報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張(背面寫上名字)到報名處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報名,所填寫信息必須詳細、真實。
5.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向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發現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參考、聘用資格。
(三)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包括筆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體能測試。
1.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參加筆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采取紙質考試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時政、公安基礎知識和法律知識(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湖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等)。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低順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時,如同一崗位筆試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則該成績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主要考核應聘者綜合處置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情況。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參考人員因自身原因放棄面試資格,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招聘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參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同場次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
3.體能測試。面試合格人員參加體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身體素質情況,測試項目為
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依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能測試合格未進入體檢程序的經本人同意后納入后備人才庫(有效期一年)。
(四)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要求及相關規定,統一組織體檢(包括吸毒檢測),所需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參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直接淘汰(空缺崗位遞補人選從后備人才庫中按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與政審。
(五)考察與政審。
考察工作由市公安局統一組織,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期間的表現。政審主要審查政審對象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歷史情況,政審對象及其直系親屬在重大歷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現,政審對象及其直系親屬有無違法犯罪記錄情況。政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空缺崗位遞補人選從后備人才庫中按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依程序遞補)。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及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能測試、體檢和考察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湘潭公安微信公眾平臺、湘潭市公安局門戶網站(http://xtga.xiangtan.gov.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結束后,符合招聘條件的,按照《湖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依法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間,組織開展崗前培訓,崗前培訓不合格或者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解除勞動合同。
六、薪酬待遇
(一)輔警崗位I薪酬待遇。
1.月工資:基本工資1930元;
2.餐費補助:240元/月;
3.層級工資:按相關規定執行(未執行前按工作每滿一年增加工齡工資100元/月,最高500元/月為限);
4.按規定統一繳納“五險一金”單位負責部分,并購買意外險;
5.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配發制式服裝及裝備;
6.每兩年免費提供一次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按法定程序辦理解聘手續)。
(二)輔警崗位II薪酬待遇。
1.月工資:基本工資2500元+月考核獎1000元;
2.看護值班補貼:按每值守一天100元計算;
3.層級工資:按相關規定執行(未執行前按工作每滿一年增加工齡工資100元/月,最高500元/月為限);
4.福利:傳統節日過節費200元/個(全年3個);
5.年終雙薪:全年滿勤、考核結果合格以上者,每年12月份發放雙倍基本工資;
6.統一發放警務輔助人員制式服裝;
7.免費提供食宿;
8.每兩年免費提供一次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按法定程序辦理解聘手續);
9.按規定統一繳納社會保險單位負責部分,并購買意外險。
七、其他事項
1.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要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疫情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
2.本次招聘不指定、不出版發行任何考試材料或輔導用書。招聘單位不主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主辦招聘輔導培訓班。
3.本公告由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解釋。
湘潭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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