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我街基層黨建工作隊伍力量,現決定面向赤崗街道組織員和社區專職遴選1名黨建工作指導員和3名組織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崗位、人數及對象范圍
(一)黨建工作指導員
1.遴選人數:1名;
2.遴選范圍:面向赤崗街道組織員。
(二)組織員
1.遴選人數:3名;
2.遴選范圍:面向赤崗街道社區專職。
二、遴選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黨建工作指導員
1.中共正式黨員,3年以上黨齡(計算時間截止為
2.黨性強、作風好,熟悉黨的基本知識,熱愛黨建工作,有獨立工作能力和較強的組織能力;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年齡在45周歲以下(計算時間截止為
5.有一定的語言表達、文字書寫、組織協調和計算機應用操作能力;
6.組織紀律觀念強,遵紀守法,服從管理,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無違法違紀記錄,無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行為。
(二)組織員
1.中共黨員;
2.熟悉黨的基本知識,熱愛黨建工作,有獨立工作能力和較強的組織能力;
3.大專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年齡在45周歲以下(計算時間截止為
5.有一定的語言表達、文字書寫、組織協調和計算機應用操作能力;
6.組織紀律觀念強,遵紀守法,服從管理,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無違法違紀記錄,無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行為。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海珠區赤崗街道辦事處(下渡路128號213室)。
3.報名要求:
(1)填寫《赤崗街道遴選黨建工作指導員和組織員報名表》(雙面打印,見附件);
(2)黨員證明(黨費證或黨組織關系所在地出具的證明,需寫明入黨日期);
(3)身份證、戶口簿(屬集體戶口的須提供加蓋公章的戶主頁復印件及本人頁);非廣州市戶籍人員須提供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居住證辦理回執等有關證明材料;
(4)學歷學位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
(5)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
以上證件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均為A4規格),原件核對后退回本人。
4.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方能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應符合遴選崗位的資格條件,提交的材料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情況一致,應真實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之處,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考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按遴選人數和筆試成績高低順序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未能達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分數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組成。
(三)體檢
按遴選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如遇體檢不合格或醫院建議復查但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或放棄體檢者,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四)考察與聘用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并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察不合格的或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因勞動者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經考察,發現報考人員有違法違紀、違反國家政策、違背社會公德等情況的不予聘用。按照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海珠區政府網站(http://www.haizhu.gov.cn/)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按照黨建工作指導員和組織員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待遇與管理
薪酬待遇標準按區、街黨建工作指導員和組織員管理有關文件執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五、其他
(一)考試期間,考生如出現不適癥狀,應及時報告并自覺服從考務人員管理,配合接受相應安排。
(二)未盡事宜按我街有關規定執行,本公告由赤崗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赤崗街道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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