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經海關總署人事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海關總署國際檢驗檢疫標準與技術法規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標法中心)現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標法中心是海關總署在京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能包括:根據國家有關部門授權,承擔世界貿易組織(WTO)《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TBT協定)和《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定》(SPS協定)中國國家通報咨詢中心的工作;承擔TBT協定、SPS協定、《政府采購協定》(GPA協定)、《貿易便利化協定》、《WTO爭端解決機制的諒解》等WTO協定和規則的研究及相關國際組織標準/指南的跟蹤研究與評議工作;受海關總署委托承擔海關合作信息交換聯絡點工作、承擔海關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宏觀發展戰略研究、承擔各貿易伙伴與國際貿易貨物相關的監管政策法規、技術性貿易措施以及國境衛生檢疫法規跟蹤研究;協助海關總署開展相關產品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工作;組織開展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對中國企業的影響調查;組織開展專門產業方向的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評議基地建設;承擔有關海關技術規范、規則的報批審核等工作;參與貿易便利化、自貿區以及市場準入等雙邊和多邊談判。
二、招聘崗位、人數、招聘對象及應具備的條件
(一)動植物檢疫情報分析與風險評估崗位,招聘1人,招聘對象為京外生源應屆畢業生,招聘崗位應具備的條件詳見招聘簡章。
(二)商品檢驗技術法規研究崗位,招聘1人,招聘對象為京內戶籍社會在職人員,招聘崗位應具備的條件詳見招聘簡章。
三、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職業道德,愛崗敬業,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和開拓創新精神;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及工作技能;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應聘應屆畢業生招聘崗位須為2020年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員),京外生源(指入學前為非北京市常住戶口),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符合北京市關于接收京外生源應屆生的有關要求,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
6.應聘社會招聘崗位須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檔案在京,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35周歲(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曾被開除黨籍、公職;受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或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尚未結案;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告。
通過人社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海關總署網站(http://www.customs.gov.cn)“政務公開-人事信息-公開招聘”專欄發布招聘公告及招聘簡章(詳見附件)。
(二)報名。
1.報名材料: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電子郵件方式。即日起,請應聘人員下載并填寫報名表(詳見附件),將報名表電子版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指定郵箱:hgzsbfzx_zhaopin@163.com。郵件主題格式為“報名崗位+姓名+畢業院校+專業+學歷+高校人才網”。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身份證復印件(需復印正反面);
(2)戶口薄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3)在校成績單(應屆生提供);
(4)外語水平證書或成績報告單;
(5)學歷及學位證書(暫未取得相關證書的應聘者可先提供“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
(6)本人免冠2寸藍底彩色電子照片。
2.報名要求:
(1)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予以處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職。
(2)有海外留學經歷的,須注明留學性質(公派、自費),需教育主管部門出具能夠認定留學人員身份和相關經歷的證明材料,并提供留學期間的出入境記錄等相關書面材料。
3.報名時間:
報名截止時間為
(三)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應聘資格等進行審查,崗位報名及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少于3名,該崗位取消招聘。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將在海關總署網站“公開招聘”專欄進行發布。
(四)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統一參加筆試,筆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根據各崗位招聘人數要求和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應屆生招聘崗位按照1︰10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社招崗位按照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不足規定比例人數的,按照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海關總署網站“公開招聘”專欄進行發布。筆試、面試相關安排將通過海關總署網站“公開招聘”專欄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體檢。
1.根據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分值各占50%)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未進入考察的人員不再通知。
2.對考察人選的現實表現情況進行考察。
3.考察合格的人選進入體檢環節,在我單位指定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4.擬聘人員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應聘的,將視情況研究決定是否遞補或取消相關崗位招聘計劃。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通過人社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和海關總署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我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五、待遇
聘用人員為海關總署直屬事業單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相關待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六、有關要求
(一)本次招聘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應聘人員須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應聘人員須認真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未認真填寫或仔細檢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誤的,由應聘人員承擔責任。通過初審后,報名信息將不得修改。
(三)應聘人員要在報名表中注明常用的通訊方式,并且保持暢通。報名后,請及時關注招聘單位網站,查看個人的審核狀態及考試安排等相關信息。后續未進入下一環節的應聘人員,將不再單獨告知。
(四)應聘人員在參加招聘過程中,如果確定退出或被其他單位聘用的,要及時與我單位溝通,以免影響招聘工作的開展。
(五)本次所公布崗位的學歷要求為應聘人員所獲得的最高學歷(應屆畢業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專業名稱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崗位專業要求為一級學科的,即該一級學科所包含的二級學科均符合專業條件要求;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
(六)凡是在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存在弄虛作假、舞弊、隱瞞事實或有其他妨礙招聘工作正常進行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聯系方式
(一)招聘咨詢電話:010-57954610;
(二)監督舉報電話:010—57954670;
(三)聯系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東街20號院3號樓,海關總署標法中心,郵政編碼:100013。
海關總署國際檢驗檢疫標準與技術法規研究中心
附件下載:
海關總署國際檢驗檢疫標準與技術法規研究中心2022年度公開招聘報名表.doc
海關總署國際檢驗檢疫標準與技術法規研究中心2022年度公開招聘簡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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