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新豐法院現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名,用工方式為勞務派遣方式。符合條件的有意者,可攜本人的基本情況和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到韶關市金雕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報名,經審核后,合格者予以錄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司法輔助事務
招聘人數:6
年齡:35周歲以下
性別:(4男2女)
學歷:大專及以上
崗位職責:
熟悉計算機操作和具備一定的文字錄入速度。輔助登記立案、訴訟引導、材料收轉、案卷集中整理、掃描、裝訂。
備注:
在新豐縣人民法院工作(新豐戶籍優先,法律專業及退伍軍人優先)
二、報名的基本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能吃苦耐勞;
3、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需求的工作能力;
4、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技能條件、專業技術職稱;
5、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不符合條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行政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的以及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其他不宜該崗位條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提交資料
1、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網絡報名方式。報名資料以電子文件形式壓縮打包發至韶關市金雕物業務有限公司郵箱(596905430@qq.com),郵件標題固定格式為:“報考崗位+公告代碼+姓名”。報考人員填報的所有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必須保證準備規范、真實有效。《報名表》未簽名、發送郵件文檔格式不符合要求或資料不全的,不予審核。
3、考生報名需提供的資料:(1)應聘人員報名表一份(見附件);(2)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掃描件一份;(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張;(4)要求具有相關崗位資格條件的,提交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或執業資格證);(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6)無犯罪記錄證明(可錄取后補交);
(二)考試安排
報名人員經韶關市金雕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韶關市金雕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將電話通知安排其參加考試。
(三)考試辦法
1、文字錄入能力測試。
2、面試。根據文字錄入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確定面試人員,不足比例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員,主要考察語言表達能力和形象舉止,占考試總成績的100%。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用工單位復核應聘人員有無不得招錄為相關崗位工作的情形的,主要審查有無違法犯罪記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有無違反計劃生育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五)錄取通知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需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屆時由韶關市金雕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電話通知。
四、錄用
擬聘用人員一經錄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由韶關市金雕物業有限公司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暫簽訂期限為1年),確立正式勞動關系。試用期滿經用工單位考核不合格或不勝任本崗位工作的,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工資待遇:工資為3000元/月(不含社保)。
五、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徹招聘的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應始終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韶關市金雕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報名咨詢電話:0751-8772593,聯系人:田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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