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簡稱“紅河州檢測中心”)成立于2006年5月,注冊資本金500萬元,隸屬于紅河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三級全資子公司,專業從事建筑和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檢測,并具備法規要求的開展檢驗檢測工作所需的各類資質證照;是紅河州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中檢測參數最多、檢測設備最全、檢測精度最高、檢測能力最強、技術力量最雄厚的標桿型機構,同時也是全國首批建設工程質量檢測“AAA”級信用機構之一。為進一步優化公司人才資源配置,更好地促進公司檢測業務的拓展,特通過公開招聘方式,面向社會招聘員工。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性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原則;
(三)堅持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工作由紅河州檢測中心組織實施,擬招聘1個崗位2名員工,如下:
1.業務部技術咨詢崗:一級巖土工程師1名;
2.業務部技術咨詢崗:一級(或二級)結構工程師1名。
三、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四、招聘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資格。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被有權機關認定存在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紀律的行為受到處罰,依據國家、省、州相關規定不得錄用的人員;
5.聘用后構成應回避關系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錄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具體崗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條件外,各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要求詳見《紅河州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社會公開招聘崗位明細表》
五、招聘實施流程: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過紅河人才網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9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
(1)登錄
云南考試服務平臺。
(2)注冊
在該網站注冊成為個人用戶的應聘者請直接登錄;沒有注冊過的應聘者,請根據首頁“報考流程”指引進行注冊,注冊成功后即可登錄(請妥善保存用戶名和密碼)。
(3)填寫報名信息
查看首頁上正在報名的考試項目目錄,點擊報考的考試名稱,即可進入報名頁面填寫報名信息。報名時除填寫報名表以外,還需按報名系統要求上傳相應報名材料至附件:①報名登記表(附件2,本人親筆簽名后掃描件);②個人近期免冠1寸電子證件照、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任職資格所需要的學歷證及學位證掃描件、個人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學術(科研、工作)成果及獲獎榮譽證書;③從事工程檢測工作證明材料(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等)掃描件;④提供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3,本人親筆簽名后掃描)。應聘人員在填寫報名信息前請仔細閱讀本公告,按要求填寫各項信息,并選擇報考崗位,最后保存數據,提交報考申請。
3.應聘人員根據自身情況及擬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
4.本次招聘只接受網絡報名,不接受電話、現場投遞或郵寄材料報名,未按要求報名的不予受理。
(三)資格審查
1.報名結束后,由第三方招聘機構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選名單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日。
2.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在招聘錄用任何環節,一經發現提交虛假材料的應聘人員,取消其應聘資格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筆試+面試”方式進行,開考不受報名人員比例限制,應聘人員筆試、面試兩個環節都需參加,筆試、面試工作均委托第三方招聘機構實施。
1.筆試工作。筆試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占總成績的40%。
2.面試工作。面試成績70分及以上為合格,占總成績的60%。
3.總成績。總成績得分含筆試、面試兩項考核的最終得分,根據總成績得分高低進行排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擬聘用初步人選。如得分相同影響到擬聘用初步人選確定,則按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確定擬聘用初步人選,主考官得分相同,則通過增加一輪面試的方式確定擬聘用初步人選。面試成績及擬聘用初步人選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日。
(五)政審
對擬聘用初步人選進行政審,需按要求提供個人征信報告、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六)公示
擬聘用初步人選經過政審合格后,紅河州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根據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紅河人才網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5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公司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公司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逾期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3.聘任人員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不設試用期,合同期為3年。
六、遞補
招聘過程中,因個人棄權、公示等不合格所出現的空缺崗位,按合格候選人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進行順延遞補1次,如成績排名影響到遞補的,則按面試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確定遞補人選,如主考官考核得相同,取消遞補。
七、薪酬福利
薪酬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執行,按月計發,其發放數額與工作實際情況掛鉤,并以勞動者商議的最終結果為準。
八、相關紀律
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依照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應聘資格、不予聘任或解除聘任合同處理。
九、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將采取全程公示,相關信息在紅河人才網公示公告
(二)報考人員需要服從用人單位對崗位及工作地點的安排。
十、招聘咨詢
報名咨詢電話:18087865488
(工作日9:00-17:00)
監督電話:0873-3730800
本公告由紅河州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附件1:紅河州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社會公開招聘崗位明細表.doc
附件2:紅河州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報名登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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