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市委編委會研究同意,市住建局人民城市建設服務中心、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面向全市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
2.堅持考試、考察、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計劃
本次計劃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
三、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無為市范圍內在編在崗財政全額供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齡為40周歲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符合公開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3月。
(三)不得報名情形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聘用在我市事業單位工作未滿3年的(含試用期);
6.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應當回避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符合報考情形的。
四、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選調采用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與選調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
報名人員填寫《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后提交事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黨組(委)公章。
報名人員于
報名截止后,確認報名人數與崗位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計劃數。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可于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報考人員不需交納報名費、考試費。
五、選調工作的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考試、考察、公示等程序依次進行。
(一)考試
1.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心理素質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者等于崗位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面試考場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2.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組織考察
根據選調計劃數和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如同一選調崗位入圍考察人選出現成績并列的,一并列入考察人選范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考察組由選調單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赴被考察對象工作所在單位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客觀、公正地評價考察對象,提出考察意見。考察對象所在單位要積極支持配合考察工作,真實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考察合格的進入下一個環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考察人員一次。
(三)公示、試用和調動、崗位聘任
1.公示。考察結束后,根據考察情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原則,選調單位集體討論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選調單位和擬選調人員所在單位分別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選調的,選調單位將擬選調人員名單報市人社局備案后,按規定辦理試用手續。
2.試用和調動。選調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擬選調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可依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考察人員一次。
3.崗位聘任。調動后按選調單位的崗位設置情況,辦理崗位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執行相應工資待遇。選調單位如沒有相應崗位空缺,則根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性質,重新定崗。
六、其他事項
1.本次選調工作由市紀委監委駐市政府辦紀檢組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53-6615662
2.報考政策咨詢電話:0553-6610117。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上述電話于報名期間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
1.公開選調崗位表
2.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3.同意報考證明
無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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