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財務崗位1名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熱愛教育事業和教師職業;
4.身體健康;
5.財務管理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
6.具有5年以上財務管理相關工作經驗;
7.有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可優先考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情形;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本次公開臨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省財稅學校網站(www.hncsxx.com)上發布。
(二)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29日至4月7日
2.聯系電話:0898-65823186
3.聯系人:張老師
4.報名方法:報考者將個人簡歷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各類證書,如: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相關電子版材料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到hnscsxx@163.com。逾期不予確認報名資格。
應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
(三)資格審查
學校招聘領導小組對應聘者的相關資質材料原件進行審查。
(四)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職業認知、心理素質、邏輯思維、組織計劃、應變能力、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崗位適應性等,時間為15分鐘。考生的最終排名以面試的總分高低為序。
面試時間:以學校辦公室電話通知為準。
(五)公示
根據面試結果,由學校會議研究決定,確定臨聘人員人選,并在學校公告欄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六)臨聘
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期間按所臨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實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組織領導機構
為了做好我校教學工作,決定成立海南省財稅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今年招聘工作的領導。其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梁青(黨委書記)
副組長:吳乾帥(副校長)
成員:張培青(辦公室主任)
何洪(財會教研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學校辦公室,負責招聘的日常工作。
主任:張培青(兼)
組員:張曉華、王海珠、柯婷婷等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相關政策處理,本方案由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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