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21]26號)規定及所屬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4家市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共5名(詳見附件)。本次公開考核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為編制內正式工作人員,招聘的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請考生自行在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http://cdzj.chengdu.gov.cn/)查看單位介紹。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符合《2024年度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4家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5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應聘考生須在資格審查原件校驗時提供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高校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的認定證明。
在國外(境外)高校學習的人員須于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參加公開招聘。
職業院校應聘考生報考時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82號)有關要求執行。
三、應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務處分尚未解除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當日,即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
8.有違反其它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時間:
現場報名:應聘人員自行前往招聘單位報名(地址詳見附件),填寫并提交報名表。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2024年度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4家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5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等信息。每位應聘人員限報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告內招聘單位中的一個招聘崗位,考核成績只對當次參加考核的崗位有效。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招聘單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應聘人員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請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供以下資格審查資料:《居民身份證》、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2張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如系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者,須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同意應聘的書面材料。
以上資格審查資料均需帶原件進行校驗,并附復印件1份,資格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的,不能進入面試。
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報名人數少的個別崗位,經招考主管部門研究可放寬至2∶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取消情況于
六、考核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核分為專業技術綜合評價和面試,由招聘單位和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滿分100分,專業技術綜合評價占40%,面試占60%。
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術綜合評價得分×40%+面試成績×60%。
(一)專業技術綜合評價
應聘人員報名時現場領取專業技術綜合評價所需相關資料清單,于
(二)面試
面試的時間、地點、方式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結束后,在3個工作日內在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公告面試成績、考核總成績及排名。
同一招聘崗位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2∶1,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崗位招聘人數。無法調減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21]26號)第二十七款規定執行。
七、體檢
招聘單位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專業技術綜合評價得分排序)。
進入體檢人員由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招聘單位通知并組織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崗位或行業有特殊要求的由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招聘單位另行規定。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或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起三日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由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招聘單位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1次。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招聘單位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有關規定執行。因個人原因導致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招聘單位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個人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1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確定為擬聘人員,分別在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招聘單位辦公地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和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職稱、考核成績、崗位排名、體檢考察結論和監督舉報電話。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證屬實、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1次。
十、聘用及報到
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招聘單位按程序報送審核確認。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一、紀律和監督
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的規定要求開展公招工作,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監督舉報:成都市紀委監委派駐市住建局紀檢監察組,028-61881339。
考生問詢應聘報名條件、資格審查、考核等相關問題,請撥打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或所屬招聘單位崗位表(附件)中電話咨詢。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微信公眾號:成都住建。
十二、本公告由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并負責解釋,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十三、特別提示
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在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考核、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附件:2024年度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4家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5名工作人員崗位表
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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