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緊急救援促進中心(以下簡稱緊急救援促進中心)是應急管理部直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應急管理社會動員促進保障工作,承辦應急資源管理平臺運營和社會力量救援行動聯絡服務有關工作,參與社會應急資源管理體系和社會應急力量建設有關工作。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認定的緊急救援行業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負責應急救援員職業技能鑒定管理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緊急救援促進中心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涉及2個崗位,計劃招聘應屆畢業生1人(京外生源)、社會在職人員1人,招聘崗位信息及要求詳見附件。
二、招聘范圍
應屆畢業生(不包括軍校畢業生、定向生或者委培畢業生、國<境>外留學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
社會在職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
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為應聘人員獲得的最高學歷所對應專業。
三、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政治立場堅定,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熱愛應急管理事業,能適應應急管理實戰化需要以及高負荷、高風險、高壓力的職業特點;
(五)具有與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質、學歷學位、專業能力、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開除黨籍或者學籍,及其他黨紀政務處分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4.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還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
6.在校期間受過院系級以上單位處分的;
7.聘用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應屆畢業生需提交材料有:報名登記表、個人簡歷,身份證(雙面)、學位學歷證書或者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最高學歷學習期間成績單、英語水平證書掃描件等。請將郵件主題及簡歷命名為:姓名+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學歷+畢業院校+應聘部門及崗位(應屆畢業生)。
社會在職人員需提交材料有:報名登記表、個人簡歷,身份證(雙面)、學位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獲獎證書、英語水平證書以及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掃描件。請將郵件主題及簡歷命名為:姓名+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學歷+最高學歷畢業院校+應聘部門及崗位(社會在職人員)。
(二)資格審查。
根據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報名截止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將核減或者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三)筆試。
筆試主要測查報考崗位履職所需要的政治理論水平、基本專業素質及相關能力,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0分。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方可具備面試資格。筆試人員名單另行通知。
(四)面試。
在同一招聘崗位內,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擬招聘人數5: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不足5:1時,以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為準。因資格復查不合格或者個人原因放棄面試資格的,在該崗位具備面試備選資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自愿放棄面試的應聘人員,應提交放棄聲明材料。面試和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面試前對應聘人員進行心理素質測評,測評結果不計入考試總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80分。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方可具備體檢考察備選資格。
(五)體檢和考察。
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在同一招聘崗位內,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體檢考察人數與聘用計劃人數2: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不足2:1時,以實際進入體檢考察人員為準。因人選體檢不合格或者自愿放棄的,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自愿放棄體檢考察的應聘人員,應提交放棄聲明材料。
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進行。考察工作采取查閱人事檔案、個別談話等形式,全面考察應聘人員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學習表現、廉潔自律和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
(六)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情況,堅持公平公正、人崗相適、優中選優原則深入考察比選、綜合分析研判,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應急管理部政府網站以及緊急救援促進中心網站(http://www.chinajjjy.org.cn/)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報備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新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照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各環節。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實或者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應聘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提供虛假材料或者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我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我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情形。
(三)本次公開招聘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綜合考量應聘人員與崗位匹配程度決定是否聘用。我單位保留取消招聘崗位的權利。
(四)本次公開招聘將通過電話或者手機短信通知有關事項,請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真實有效的手機號碼,并在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如聯系方式有變化,請及時與我們聯系。因通訊不暢造成無法聯系到應聘人員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未進入下一環節的應聘人員,將不再一一告知。
咨詢電話:010-83986013
監督電話:010-83986020
本公告由緊急救援促進中心負責解釋。
應急管理部緊急救援促進中心
附件下載:
附件1應急管理部緊急救援促進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開招聘應屆畢業生崗位信息表.xlsx附件2應急管理部緊急救援促進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開招聘社會人員崗位信息表.xlsx附件3緊急救援促進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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