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委編委會議研究同意,廬江縣防災減災指揮中心、街道財政所利用空余事業編制,面向全縣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在編在聘人員(教育系統所屬學校教師、衛生系統所屬醫院職工除外),公開選調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就選調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共6名(縣防災減災指揮中心2名、東顧山街道財政所1名、崗灣街道財政所1名、移湖街道財政所2名),具體要求詳見《廬江縣防災減災指揮中心、街道財政所公開選調崗位表》(附件1)。
二、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自律、服從性好,工作能力和工作責任心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進入我縣事業單位編制滿2年(時間計算到2024年4月),且歷年來年度考核(含試用期滿考核)須達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要求;
5.符合崗位規定的年齡要求,其中“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8年4月(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
6.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選調條件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存在違規不在崗情形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按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選調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公開選調工作按照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公示及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307室。
3.報名所需材料:
(1)填寫好的《選調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填寫并蓋章的《同意報考介紹信》(附件3)一份;
(5)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張。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會同各選調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崗位選調計劃數須達到N+1的比例,未達到的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數。
與選調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二)考試
各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少于或等于30人的,考試采用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超過30人的,考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科,內容主要包括漢語言基礎知識、時事政治、計算機應用基礎知識、公文處理、職業能力測試等,分值為100分,時間120分鐘。筆試成績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考生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2.面試:進行筆試的崗位,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須在最低合格分數線內)。入圍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直接面試的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即為面試人選。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采取百分制,當場評分、當場亮分(面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后第3位小數四舍五入)。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為準。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筆試、面試費用在領取時現場繳納(筆試費45元/科、面試費80元/人)。
3.成績合成: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后第3位四舍五入);直接進行面試的,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三)考察
根據崗位選調計劃數,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若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照面試成績高的、全日制學歷高、進入事業單位時間早、中共黨員的順序確定(下同)。
考察工作由各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開始前,選調單位應制定考察方案,考察工作依照考察方案進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選調崗位要求,重點考察被選調人選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表現、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社會信用、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選調崗位的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出現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四)公示及調動
1.公示。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公示期滿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其選調資格。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環節出現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導致缺額的,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遞補一次。
2.調動。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和聘用的,按照規定辦理調動手續。選調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未辦理的,取消其選調資格,不再遞補。
選調人員須與原聘單位解除聘用關系,與選調單位重新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選調人員尚在我縣最低服務期內的,須在新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繼續約定,補齊未滿部分。選調人員需在新聘單位崗位說明書規定的缺額崗位內,按競聘上崗有關規定辦理聘任手續,若沒有相應缺額崗位,則低聘至有空缺的崗位或轉聘至其他空缺崗位。
四、紀律與監督
選調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縣應急管理局、縣財政局予以配合,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對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考生、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五、有關事宜
1.選調單位咨詢電話:
0551-87333270(縣應急管理局)
0551-87388009(縣財政局)
2.考務咨詢電話:
0551-87332015(縣人社局)
3.監督電話:
0551-87328645(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本公告由縣人社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財政局依各自職責分別負責解釋。
附件:
1.廬江縣防災減災指揮中心、街道財政所公開選調崗位表.xls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www.lj.gov.cn/zwdt/ztzl/rszk/1202479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