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水土保持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是長江水利委員會長江流域水土保持監測中心站所屬企業,位于湖北省武漢市,致力于提供水土保持全方位的專業咨詢服務。公司業務范圍主要包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監測及評估驗收,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監理,水資源論證、洪水影響評價、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咨詢服務等。
一、工作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本次共面向社會招聘4名工作人員,擬招聘的崗位、專業、人數要求等詳見《長江水土保持科技(湖北)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會公開招聘計劃》(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品行端正,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具有較強的團隊協作精神和溝通協調能力;
3.具備擬聘崗位所需專業的理論基礎及相關工作實踐經歷;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健康。
(二)資格條件
1.學歷、學位
應聘人員應具備與應聘崗位要求一致的學歷和相應學位,2022年度應屆畢業生應在畢業時能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各招聘崗位的具體學歷層次要求見附件1。
應聘人員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經教育部認定,應聘人員的畢業院校為國(境)外正規高等學校且具有應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學歷層次,可納入招聘測試范圍。
2.專業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應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所學專業以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上記載的專業名稱為準。
3.年齡
(1)高校應屆畢業生(指2020屆、2021屆、2022屆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應于
(2)社會在職人員所學專業應與擬從事工作專業對口,有相關崗位實踐經歷,年齡不超過30周歲(即1992年1月1日后出生);持有注冊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資格證書者優先考慮,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4.其他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凡受紀律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應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通過長江水利網(http://www.cjw.gov.cn)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2.報名需提供:
(1)本人的身份證掃描件和近期一寸白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電子版);
(2)各學歷階段的學歷和學位證書掃描件;
(3)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查詢的學位認證報告,2022年度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完整填寫的《長江水土保持科技(湖北)有限公司社會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
(5)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
上述第(1)至(4)項為報名應聘的必備材料。報名材料按上述順序整理編號后請發送至(csr0507@163.com)。郵件名稱請規范注明“崗位+學歷+姓名”。
(三)資格審查
長江水土保持科技(湖北)有限公司將依據崗位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報考人員須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四)考核方式
1.資格審查
由本公司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在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知審查合格人員參加面試。
2.面試
面試設考官組,考官組一般由5人或7人組成,由用人單位領導、水土監測站選派人員及聘請的專家組成。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五)體檢
1.按測試總成績確定擬聘用人選,由長江水土保持科技(湖北)有限公司通知擬聘用人選進行體檢,體檢如有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2.參檢人員須在本單位指定的衛生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標準參照人社部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六)考察
采取適當方式對擬錄用人員以往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及學習經歷進行考察。
(七)公示
在長江水利網上對擬錄用人選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合格的人員,辦理入職手續。
(八)聘用
1.勞動關系:由長江水土保持科技(湖北)有限公司與擬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不超過3年(含3年),試用期時間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間,享受應聘崗位相關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按規定予以解聘。
2.薪酬待遇:應聘人員招聘到崗后,按長江水土保持科技(湖北)有限公司薪酬福利制度和勞動合同的約定執行。
五、聯系方式
長江水土保持科技(湖北)有限公司綜合部
咨詢電話:027-82926730/027-82926530
電子郵箱:csr0507@163.com
附件:1.長江水土保持科技(湖北)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會公開招聘計劃
長江水土保持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cjw.gov.cn/zwzc/rsxx/rczp/qyrs/622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