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優化全市紀檢監察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22年常寧市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公開遴選工作。現將具體公開遴選方案公告如下:
一、職位信息
面向常寧市遴選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身份、在編在崗、現任副科級領導職務(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職級的人員6名。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45周歲(
3、在本單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或晉升職級應在現任職務職級崗位滿1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
4、身體健康,具有勝任工作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及心理素質。
(二)職位條件
除基本條件外,其他條件詳見《2022年常寧市紀委監委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遴選:
1、新錄用公務員尚在試用期的;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服務年限的;現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在現單位工作未滿1年,新提拔或晉升職級在現職崗位未任滿1年的;
2、曾受黨紀政紀處分,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與所報考單位干部職工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包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
4、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政策規定不能報考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經歷、服務期限等時間計算均截至
三、遴選程序及方法
(一)發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凡是符合遴選條件的報考人員到常寧市紀委監委組織部現場直接報名(地址:解放南路19號,市委大院紀委辦公樓404房,電話:15173400843、15574707897)。
3.報名所需資料:《2022年常寧市紀委監委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雙面打印);《誠信考試承諾書》、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現單位出具的在編在崗、編制性質和同意報考的證明。所有材料請使用A4紙打(復)印,報名材料一律不退,請自行留存底稿。
(三)資格審查。市紀委監委組織對報名者的相關信息進行報名時資格初審、報名后資格復審和考察時資格終審,并貫穿于遴選全過程。報名者的相關信息經資格審查后,在常寧廉政網公布報名資格初審合格者名單并發放準考證。在遴選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隨時取消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考試。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部署,市紀委監委具體實施。最低開考比例為1:3,如不足開考比例,則相應取消或核減計劃并予以公告。
1.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待定。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調查研究能力、應變處置能力、決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滿分100分。
2.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待定。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2的比例確定。若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注重考察考生的工作能力和與招考職位的匹配性。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成績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占50%、面試占50%綜合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五)體檢。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施,并進行毛發毒品檢測。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若在體檢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棄權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一次。
遴選筆試、面試成績、體檢入圍人員名單均在常寧市人民政府網、常寧廉政網公布。
(六)考察。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主要審查考察對象基本信息、“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了解考察對象資格條件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并按規定查詢社會信用記錄。
若在考察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棄權且相應職位出現空缺的,按從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遞補不超過一次。
(七)公示。考察結束后,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1:1的比例提出擬錄用人員建議名單,報經常寧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后確定擬錄用對象,并在常寧市人民政府網、常寧廉政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由遴選單位辦理試用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試用資格。
(八)試用和調入。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后,按程序辦理調動相關手續。
四、其他事項
1.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凡從事遴選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遴選資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對違紀工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2.各推薦單位要嚴格把關,不得提供虛假證明。對于提供虛假證明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常寧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覺做好相關防護工作,報名前要主動完成疫情排查或檢測事宜,未按要求完成的,不能參加本次遴選考試。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常寧市紀委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咨詢電話:15173400843、15574707897;受理舉報電話:15973399458(常寧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
中共常寧市紀委
常寧市監察委員會
常寧市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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