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強化人才強旗戰略,堅持黨管人才、服務發展、高端引進、人崗相適原則,按照《烏蘭察布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實施辦法(試行)》(烏黨人才組發[2023]5號)文件精神要求,本著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決定開展2024年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引進工作,為做好本次人才引進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進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9人,引進崗位及人數詳見《察右后旗2024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崗位需求表》(以下簡稱《人才引進崗位需求表》,詳見附件1)。
二、引進條件
(一)引進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應聘人員學歷學位條件須為“雙一流”建設高校一流建設學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詳見附件2)或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2024年QS世界大學排名前500名大學的國(境)外留學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詳見附件3)或博士研究生;
8.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8年5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5周歲(1978年5月8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證為準;
9.2024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含《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資格證書取得時間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其他年份畢業生須在報名開始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下列人員不得參加本次人才引進
1.現役軍人。
2.烏蘭察布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含機關事業單位試用期內正式錄用(聘用)的工作人員。
3.辭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公務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6.在各類考試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7.在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不含2024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
8.應聘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引進并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引進程序
本次人才引進程序按照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逐項進行。
(一)網上報名
1.人才引進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址http://nmdsjy.pinge360.com/exam/1219。應聘人員按要求將所需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
2.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人才引進公告和《人才引進崗位需求表》,《人才引進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和專業均按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學科專業目錄設置。
3.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5月8日9:00至2024年5月13日18:00。
4.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且必須使用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報名,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在網上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詳見附件4)并填寫《察右后旗2024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5)相關信息。應聘人員須完整填寫大學以上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學習經歷:填寫大學以上起止年月,所讀院校、院系、專業;工作經歷:截止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要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已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否則將不予審查通過。
5.應聘人員須將以下原件材料掃描成電子版:
(1)《報名登記表》(本人簽字后掃描);
(2)身份證(正反面);
(3)國內高校畢業生提供有效期內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證、學位證(2024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須提交本人承諾書、加蓋院(系)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模版詳見附件6、7);
(4)海外留學人員提供留學院校成績單,《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24年畢業的留學人員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須提交本人承諾書,模版詳見附件6);
(5)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模版詳見附件8);
應聘人員須將上述電子版材料以壓縮包的形式發送至指定的電子郵箱1429775034@qq.com。應聘人員須按“引進單位+崗位名稱+姓名+所學專業+聯系電話”格式命名壓縮包。
6.郵箱接收材料截止時間:應聘人員須在2024年5月13日18:00之前將材料發送到指定郵箱,以指定郵箱收到郵件時間為準,5月13日18:00之后不再受理,未在規定時間內發送材料至指定郵箱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溫馨提示:請應聘人員盡早發送郵件,由于網絡擁堵等原因造成郵件超時后果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7.應聘人員須對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引進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二)網上資格審查
1.本次人才引進采取網上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初審,與網上報名同步進行,請應聘人員在報名期間保持電話暢通并隨時關注郵箱信息。
2.網上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5月8日9:00至2024年5月14日18:00。
3.網上資格審查方式:根據應聘人員網上報名發送至指定郵箱材料的審查情況,提出審查意見。對不符合引進條件未通過網上資格審查的人員,簡要說明理由。
4.專業條件的審查以應聘人員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上標注的專業為準(不接受第二學位、雙學位、輔修專業報考),專業審查依據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學科專業目錄進行,海外留學碩士專業名稱須與國內專業名稱一致或相近,并根據在讀期間所學課程內容具體判定。
5.網上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在察哈爾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網(https://www.cyhq.gov.cn/)上公布。
(三)筆試
1.根據報名及網上資格審查實際情況,應聘崗位網上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超出1:3(引進計劃數與網上資格審查通過人數之比),則增加筆試環節,筆試結束后,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進入資格復審范圍最后一名人員筆試成績出現并列且超出1:3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數不足1:3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2.如應聘崗位網上資格審查通過人數少于或等于1:3(引進計劃數與網上資格審查通過人數之比),則無需增設筆試環節,網上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
3.如開展筆試環節,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總分為100分。筆試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應聘人員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不按規定作答的,按零分處理。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在察哈爾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網上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需攜帶:
1.《報名登記表》(務必與郵箱發送的《報名登記表》一致);
2.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4.國內高校畢業生提供有效期內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5.海外留學人員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院校成績單;
6.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7.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應聘人員須對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引進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五)面試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全部參加面試,博士研究生直接進入考察體檢環節。
2.面試采取結構化形式,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應聘人員面試時須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不按規定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從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崗位資格條件及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崗位擬引進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環節人員。
5.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在察哈爾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網上另行公布。
(六)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如增設筆試環節,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考試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采取面試方式加試。
2.如不增設筆試環節,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考試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則采取面試方式加試。
3.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引進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七)體檢
1.進入體檢范圍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的,視為主動放棄引進資格。
2.參加體檢人員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的其他有關規定進行。應聘人員因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引進資格。
3.因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自愿放棄造成崗位名額空缺的,從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4.具體體檢事宜在察哈爾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網上另行通知。
(八)考察
1.進入考察范圍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考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的,視為主動放棄引進資格。
2.具體考察時間在察哈爾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網上另行通知。
3.考察所需材料。參加考察人員須提交個人檔案材料及資格審查時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考察方式。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被考察人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聘用。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
5.考察階段因個人原因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從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1.根據考察人選的總成績以及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引進人員名單,并在察哈爾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網上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后,須由引進單位根據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與引進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最長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按照管理權限,對符合條件的擬引進人員經旗委編委會審議通過后,按照人員錄(聘)用有關規定和程序由旗委編辦辦理列編手續,旗人社局辦理人事聘用手續,按照事業身份人員管理,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等待遇。引進人員在本旗服務期不得低于5年。
4.引進人員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海外留學人員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它證件,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一)對引進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工作全過程,在人才引進工作的任何階段發現引進人員與引進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二)應聘人員對引進資格條件的專業、學歷、其他條件等內容需要咨詢時,可撥打政策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三)本次人才引進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本次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等,均與本次事業單位人才引進無關。
(四)人才引進工作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屆時將在察哈爾右翼后旗人民政府網發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政策咨詢電話:0474-6209190
紀檢監督電話:0474-6201616
咨詢電話開通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00,法定節假日除外。
附:
附件1-察右后旗2024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崗位需求崗位表.xls
附件3-2024年QS世界大學排名前500名大學名單.xlsx
察右后旗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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