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連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平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連府辦[2024]6號)文件精神,結合工作需要及實際,經研究,連平縣油溪鎮人民政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聘用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招聘對象和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編外人員(普通類)。
序號 |
招聘單位 |
招聘人數 |
崗位名稱 |
崗位條件 |
戶籍 |
其他要求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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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
學歷 |
專業 |
學歷是否要求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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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連平縣油溪鎮人民政府 |
1 |
辦公室輔助人員 |
40周歲以下 |
大專 |
不限 |
否 |
連平縣 |
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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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和文字基礎,熟悉公文寫作和辦公軟件操作;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體健康,熱愛工作,具備較強的團隊合作精神;
4.限連平縣戶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的;
2.受過黨紀、政務(紀)處分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曾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按規定不能報名的;
6.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和資格審核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時間:
(三)報名地點:連平縣油溪鎮黨建工作辦公室
(四)報名需提交的資料:
1.報考者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須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地點報名,填寫并遞交《連平縣油溪鎮人民政府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證件照3張;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
4.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主信息和應聘人員信息復印在同一頁);
5.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6.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征信報告;
7.體檢表(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執行,體檢需在縣級以上人民醫院體檢,非指定醫院體檢結論無效,費用自理)一份。
8.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證件審核原件,收復印件;證明材料收原件。報名材料不齊全者,不接受報名。
(五)資格審核:招聘單位工作人員對報名者提交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核,報名人員應誠信報考,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五、考試方式
連平縣油溪鎮人民政府將根據報考人員的年齡、學歷、專業及人崗匹配度等,從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中,按照1:3的比例(通過資格審核的人數達不到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擇優確定面試人員。經審核確定為面試人員的,將以電話或短信形式告知。
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了解面試對象的政治表現和與報考崗位的匹配性及工作適應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及其他綜合能力,滿分100分。面試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確定聘用人員
(一)政審。通過面試的人員確定為政審對象,參加政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政審時應提交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個人征信報告和無犯罪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其中,證件審核原件,收復印件;證明材料收取原件。
(二)公示。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河源市連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七、薪酬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用試用期為2個月,薪酬待遇結構、標準由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據相關政策文件規定編外人員(普通類)的規定執行。
八、聯系電話:0762-4533608。
九、未盡事宜,由連平縣油溪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附件:連平縣油溪鎮人民政府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連平縣油溪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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