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體制機制改革,加強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干部隊伍建設,根據《本溪市深化經濟開發區體制機制改革方案》、《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競聘上崗工作實施方案》等規定,經南芬區委、區政府同意,開發區擬公開招聘14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一)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在編在職公務員、參公以及全額事業身份人員可報名參加管委會崗位聘任。
(二)南芬區在編在職公務員、參公以及全額事業身份人員可報名參加管委會崗位聘任。
二、競聘崗位
開發區管委會聘任崗位14個。包括黨政辦公室、經濟發展服務局、投資促進局3個內設機構,局長(主任)、副局長、工作人員崗位,招聘崗位及工作職責詳見附件1。
三、資格條件
(一)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品行好,能夠自覺運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履行競聘崗位職責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組織領導能力。
(二)事業心責任感強,富有斗爭精神,勇擔當善作為,工作實績突出。
(三)組織紀律性強,服從組織安排,遵紀守法,勤政廉政,履職盡責。
(四)報名局長(主任)崗位需現任南芬區副科級(1年以上)及以上領導崗位人員;報名副局長、工作人員崗位需現為南芬區在編在職公務員、參公及全額事業身份人員。
(五)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六)簽訂書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2年,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個聘期的人員不具有競聘資格。
(七)具備正常履行競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上一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正在接受組織審查調查或在黨紀政務處分期內的人員,不得參加崗位競聘。對法律法規規定和其他不適宜擔任上述競聘崗位的人員,不得參與競聘。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1.提交申請。競聘者可登錄本溪市南芬區人民政府網站下載崗位競聘報名表(附件2),每個競聘者可填報1--2個競聘崗位,于
2.資格審查。開發區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對競聘者申請進行審查,通過競聘資格審查后,由開發區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競聘者參加面試。
3.對競聘資格的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競聘者不符合競聘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其競聘資格或錄用資格。
五、競聘方式
采取面試及綜合考察的競聘方式。
1.面試。每名競聘者按照所報考崗位分別參加面試。評委組根據現場面試情況進行百分制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計算的平均分為面試得分,競聘者面試結束后,到場外等候,待下一名競聘者面試結束后,返場聽分,并簽字確認。
2.確定考察對象。面試結束后公布競聘人員成績,每批次競聘完成后,開發區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成績排序,提出初步考察對象建議人選名單。開發區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集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名單。
3.組織考察。由區組織人事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建考察組,進行綜合考察。
4.開發區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面試成績及綜合考察結果,確定聘用人選。
六、公示和聘用
對擬聘用人選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結果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聘期2年,由開發區管委會與其簽訂聘用合同,頒發聘書。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開發區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解釋。
開發區競聘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024-43737855。
附件: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nanfen.gov.cn/publicity/qzfxx/tzgg/12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