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成立于2018年1月,前身為遼寧南芬鑄件產業園。位于南芬區下馬塘街道辦事處,處于沈陽一小時經濟圈和遼寧沿海經濟帶的重要節點上,是沈本一體化的南大門。總規劃面積9.16平方公里,其中核心面積3.65平方公里。主導產業定位金屬鑄件產業、新材料產業、固廢綜合再利用產業。功能定位本溪鋼鐵深加工產業的核心區、沈陽經濟區裝備制造與汽車零部件產業的重要基地。
幾年來,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緊緊圍繞南芬“人參鐵”資源優勢和礦產優勢,大力發展鑄件產業集群、新材料產業集群、循環經濟產業集群。目前,已有聚鑫達鑄造、眾達軋輥、遼寧東鑠、騰祥硅石、星光硅質等21家企業入駐,規上企業7家。
為推進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體制機制改革,加強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人員結構,為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和人才儲備,經南芬區委、區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廣納賢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急需有安全監督、建設規劃、項目謀劃、行政監督、招商引資、文字綜合等專業特長和工作經驗的人才。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年滿十八周歲,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面向社會招聘人才計劃信息表》;
(六)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七)應聘人員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79年5月17日以后出生),崗位特需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
(八)應聘者需具備崗位所需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工作經歷、其它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日期為公告發布起始日。海外院校畢業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
三、招聘方式
(一)招聘采取面試的方式。
(二)聘用到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的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可保留原身份,辦理調轉手續,按原身份、原職級進行檔案封存,調離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時恢復原身份。體制外人員身份不變,與聘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員崗位信息在本溪市南芬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發布。
(二)報名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起至2024年5月23日上午11:00時。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將報名材料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abc3732901@126.com。
報名提交材料:
(1)附件2:《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招聘報名登記表》(照片處需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本人簽字處必須手簽)。
(2)個人履歷報告一份,詳細介紹本人學習經歷、各階段工作崗位職責、工作亮點、團隊及項目管理經驗、取得的成就等。
(3)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和學位證書、學信網認證材料。
(4)原具有公務員、事業編制身份人員需要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最新職務職級《干部任免審批表》(均為正反面)、最近一次《工資變動審批表》。
(5)項目成績、獲得榮譽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報考人員提供PDF格式電子掃描件,形成的圖片要清晰、完整,《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招聘報名登記表》、個人履歷報告需另提供WORD形式電子版,所有電子件需打包上傳,文件名格式為:報考崗位序號+崗位名稱+姓名。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單位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全方位多維度審查確認,包括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基礎信息、履歷材料、業績、工作經驗、榮譽成就等信息,并進行討論、研判,重點審查評估與擬聘用的目標崗位匹配程度。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需要有經濟工作、產業政策、招商、規劃建設等工作經歷或相關專業人才。招聘崗位要求工作經歷的,需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及養老保險繳費記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考生考試和應聘資格。資格審查結果將以電話、郵件等方式通知。
(四)面試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重點考評人選的組織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及解決復雜問題能力等,面試滿分為100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為不合格,不符合錄用條件。
(五)體檢
由應聘者在生活或工作所在地,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并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規定進行。體檢結束后,將體檢結果由應聘者郵寄或送至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體檢醫生與體檢考生有回避關系的,應主動提出回避。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體檢醫生或考生,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六)確定考察對象和組織考察
由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黨政辦公室等部門工作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實績、工作崗位相關素質能力、工作態度、獲獎情況及有無失信、有無違法犯罪等情況。
(七)公示與聘用
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與擬聘用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與體制外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服務期至少1個聘期(2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薪酬和待遇
(一)新聘用人員統一進行試用期管理,試用期為2個月,期間工資依據《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薪酬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文件規定,原身份為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執行“專職人員”工資標準(崗位系數0.8),參考薪酬為南芬區事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原身份為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執行相應的“科員”工資標準(崗位系數1.0),參考薪酬高于南芬區事業人員平均工資水平。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轉正后其待遇不變,薪酬依據《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績效考核工作方案》、附件3《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薪酬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執行。
(二)新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和社會保險等福利待遇。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他
(一)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在招聘期間,如不按本公告規定參加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三)應聘者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以及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如果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關系。
八、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本溪南芬經濟開發區所有。
報名咨詢電話:43737855
附件: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nanfen.gov.cn/publicity/qzfxx/tzgg/12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