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盤錦海關現開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派遣制協勤人員工作,為確保招聘工作組織嚴密、程序規范、公平公正,特制定工作實施方案。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為35周歲(198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4.具備基本法律知識和從事協管人員工作所應知應會的業務知識。
(二)崗位條件。
1.學歷學位要求:報考者須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2.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盤錦海關2024年公開招聘派遣制協勤人員計劃信息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均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其他不適合從事協勤人員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試考核的方式進行。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8日,逾期不予辦理。
2.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報名人員自行到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panjin.gov.cn/)下載《盤錦海關2024年公開招聘派遣制協勤人員報名登記表》,將登記表和個人證明材料的原件掃描件打包發送到指定郵箱(ZHRMGHGPJHG@163.com,電子郵件文件名為:“崗位名稱+姓名”)。
報名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原件或有照片且經派出所蓋章的戶籍證明原件)正反面掃描件;
(2)畢業證、學位證原件掃描件(研究生需一并提供本科學歷畢業證、學位證及研究生期間專業方向證明材料)、學信網查詢的各學歷階段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符合條件的海外院校畢業生,需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材料;
(3)盤錦海關2024公開招聘派遣制協勤人員報名登記表;
(4)近期正身二寸藍底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虛假者則隨時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
盤錦海關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要求條件,對報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主要審查報名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其他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考生考試和應聘資格。已經簽訂勞動合同的,解除勞動合同,涉及違法犯罪的將追究當事人責任。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方可參加考試,未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考核。
根據報名人數情況,決定考試形式,如報名人數較多,則采取筆試加面試的考試形式,否則只采取面試的考試形式。面試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并列者,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最終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四)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擇優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聘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聘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體檢由盤錦海關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院進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盤錦海關提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體檢合格后,確定為擬考察人員;體檢不合格,不得進入考察環節。因個人原因未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合格后放棄進入考察環節而出現的崗位空缺,依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考察。
盤錦海關負責對體檢合格的應聘者進行考察。主要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應聘者考察合格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放棄進入聘用環節而出現的崗位空缺,依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
考察合格的應聘者與盤錦海關指定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2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對簽訂勞動合同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應聘人員須知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將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實時發布,不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因未及時關注發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3.在招聘期間,應聘者如不按規定參加資格審查、考試、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4.應聘者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以及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如果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關系。
六、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制定,盤錦海關黨委研究確定
報名咨詢電話:0427-3403500
電話咨詢時間: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8日(工作日期間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附件1.盤錦海關2024年公開招聘派遣制協管員計劃信息表.xlsx
附件2.盤錦海關2024年公開招聘派遣制協勤人員報名登記表.xls
盤錦海關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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