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也為進一步充實隊伍,提升我鎮民政工作規范化、專業化水平,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民政協理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戶籍為通州區平潮鎮或在通州區平潮鎮有固定住所(以房產證為準)的城鄉居民;
2.熱愛社會事業,工作認真負責,愿意為民政事業建設作出奉獻;
3.男女不限,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熟練使用電腦辦公軟件;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質和理論水平,具有一定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人際溝通能力;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治安刑事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或違法劣跡尚未查清的;
(3)有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或正在處分期間的;
(4)有其他不良行為,不宜從事所聘崗位工作的;
(5)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23日—2024年6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雙休日除外)。
2、報名地點:平潮鎮便民服務中心2樓民政辦公室。
3、聯系人:劉焱,夏響云;電話:69936593。
4、報名時須本人到場,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張;
②《通州區平潮鎮公開招聘民政協理員報名登記表》一份(見附件1);
③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地址頁和本人頁)、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房產資料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④學信網查詢結果(https://www.chsi.com.cn/);
⑤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
⑥其他相關的證明資料。
(二)資格審查
平潮鎮便民服務中心(社會事業局、退役軍人服務站)將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應聘資格。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3:1方可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則取消該次招聘,并及時將取消招聘情況在通州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告。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攜帶身份證于指定時間(另行通知)至平潮鎮便民服務中心2樓民政辦公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準考證》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應聘人員憑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合格線為60分。
2.面試。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排名末位同分的一起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認知、計劃、協調、應變及語言表達等綜合素質和崗位匹配能力。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合格線為60分。
3.總成績。面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40%和60%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排名末位出現同分,取面試高分者。同等條件下,持有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優先考慮;同等條件下,困難家庭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優先考慮。
五、體檢和考察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對體檢合格人員按相關文件規定組織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相關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3.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4.民政協理員實行招錄替補機制。面試合格但因計劃限制未錄用人員,進入民政協理員備用數據庫,該數據庫有效期為2年(從本次招聘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日開始計算)。兩年內因人員變動產生崗位缺額的,向區民政局申報補充計劃,從民政協理員備用數據庫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本公告的相關程序補充。
六、公示和聘用
1.擬錄用人員名單在通州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2.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經鎮黨委研究確定錄用,并向區民政局報備,新錄用民政協理員將由平潮鎮便民服務中心(社會事業局、退役軍人服務站)安排工作。
3.擬聘用人員不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到和聘用手續,或不服從分配、管理的,按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處理。空缺崗位,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按照上述流程予以遞補。遞補情況在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政府網站另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4.擬聘用的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
七、管理及待遇
1.擬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民政協理員一律采用勞務派遣的方式,由實際用人單位承擔管理責任,負責日常管理。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被聘用者與勞務派遣機構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2.民政協理員的合同簽訂、工資待遇執行區人社局相關規定。
3.民政協理員參加年度考核,一般按照用工單位推薦、民政局確定的程序進行。具體考核工作由區民政局辦公室牽頭實施。
八、政策咨詢及監督舉報
1、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平潮鎮便民服務中心(社會事業局、退役軍人服務站)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3—69936593。
2、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區民政局、鎮紀委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監督電話:0513—80607012。
南通市通州區平潮鎮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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