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健全完善更加開放的人才引進、培養、支持機制,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及人才引進等相關政策規定,按照《殷都區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使用人才專項編制實施招才引智“政企雙聘政聘企用”的意見(試行)>的通知》(殷辦[2023]9號)精神,決定組織實施殷都區2024年使用人才專項編制引進人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引進崗位和計劃
2024年安陽市殷都區“政聘企用”人才專項編制引進人才19名,具體招考崗位及有關要求詳見《2024年安陽市殷都區“政聘企用”人才專項編制引進人才崗位表》(附件1)。
三、引進對象
1、QS世界大學綜合排名前1000名高校畢業的海外碩士研究生,國內“雙一流”大學(含學科)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
2、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
3、急需緊缺專業的普通高等教育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
四、報考條件
(一)報考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引進人才年齡條件限制,要求35周歲以下的(
5、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2017年及以后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同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
4、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錄(招聘)紀律行為不滿5年的人員;
5、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有關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6、殷都區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7、國家和河南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五、引進程序
(一)發布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引進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及要求:
報名時間:
報名地點:殷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具體位置:殷都區鋼花路締盛廣場C座5樓508房間
2、攜帶材料:
(1)《2024年安陽市殷都區“政聘企用”人才專項編制引進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三份)、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學籍學位)認證報告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2)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交本人的學生證和所在院校出具的報考推薦證明(應載明在讀學歷層次、所學專業等)或者在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并應在
(3)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需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注意事項:以上資格復審所提供的材料復印件一律使用A4紙一式兩份。應聘人員提供的證明和證件材料不全、不真實或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
3、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按照引進的崗位及要求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按照教育部和國務院學位辦下發的《研究生人才培養學科目錄》(附件3)執行。具體按以下原則掌握:崗位專業要求為一級學科的,即該一級學科所包含的二級學科均符合要求;崗位專業要求為專業學位類別的,即該專業學位類別所包含的專業學位領域均符合要求;崗位專業要求為二級學科或專業學位領域的,畢業證記載的專業名稱應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一致;對于目錄中沒有具體對應的自設學科(專業)、境外留學專業,參照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學習內容和崗位專業需求等綜合判斷。
(3)考生必須按照本人畢業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顯示的所學專業、個人情況填寫報名信息,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比例應不低于3:1,達不到3:1的,經殷都區“政聘企用”人才專項編制引進人才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在確保競爭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比例,形不成競爭的,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如有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情況,將在殷都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核減或取消崗位公布后的次日上午12:00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屆時將同時電話通知,考生務必保持電話暢通。因本人原因未聯系到或逾期未改報的,將視為自動放棄)。
(三)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直接進入面試程序,面試人員名單在殷都區人民政府網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逾期未領取《面試通知書》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如有人員缺考造成該崗位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的面試人員平均分,達不到平均分的不得進入體檢與考察程序。招聘崗位比例內末位面試成績并列的,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人員排序。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計算按照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考試總成績在殷都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yindu.gov.cn)公布。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專業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對象自動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察
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區科技創新服務中心結合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招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以遞補。遞補辦法同體檢遞補辦法。
(七)公示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殷都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結束后,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殷都區科技創新服務中心填寫《事業單位人才專項編制引進人才審批表》,主管部門匯總后,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辦理相關手續。
六、管理機制
(一)聘用制度。區科技創新服務中心與擬聘用人員簽訂《河南省事業單位聘用協議》,雙方建立人事聘用關系,并委托市科技創新研究院殷都分院與用人企業、擬聘用人員簽訂三方協議,約定各方的權利、義務、獎懲及日常管理等內容。區委編辦按照全供事業編制辦理聘用人員入編手續,納入區科技創新服務中心人才專項編制管理。區人社局、區科技局、區醫保局、用人企業等設立聘用人員各類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賬戶。
(二)服務期制度。聘用人員在用人企業服務期3年(含試用期,其中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非初次就業工作未滿1年的試用期為3個月,非初次就業工作滿1年的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服務期內離崗的人員,需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取消相關待遇。在服務期間,雙方不能繼續合作的,可調整服務企業。
(三)考核制度。服務企業期間,由市科技創新研究院殷都分院建立人才專項考核機制,會同用人企業對聘用人員進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分別報區委組織部、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和區科技局備案。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退出制度。聘用人員在企服務期內,如用人企業因經營困難等原因導致工資或相關待遇無法正常保障時,由市科技創新研究院殷都分院負責調整用人企業,經3次調整仍未達成一致,或“空檔期”累計超過1年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員在服務期滿后,可辦理事業單位解聘手續,正式留任企業工作;也可根據個人意愿,按照有關政策規定流動至有編制和崗位空缺的區直事業單位工作,原則上本人專業應與流動單位的工作職能相適應。
(五)聯合培養制度。市科技創新研究院殷都分院會同用人企業定期組織政治理論、法律法規、經濟管理、科技創新等方面的培訓,全面提升聘用人員的綜合素質能力。用人企業為聘用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科研條件,搭建干事創業平臺,真正發揮人才的引領作用。鼓勵市科技創新研究院殷都分院、用人企業、聘用人員在學術研究、技術攻關、實訓基地、重點實驗室建設等方面開展合作,實現各方在資源、平臺、技術等方面的優勢互補。
七、相關待遇
(一)薪酬保障。服務期間,人事檔案工資封存到區人社局,人員相關手續由市科技創新研究院殷都分院統一管理,按照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核定并按規定程序晉級晉檔。聘用人員實際工資、福利由用人企業發放,原則上不低于本人人事檔案工資標準,養老保險(職業年金)、醫療保險(含公務員醫療補助)、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經費由用人企業承擔,市科技創新研究院殷都分院專戶管理。
調整期間出現“空檔期”的,聘用人員人事檔案工資、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等由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分別核準認定,區委組織部審核后,以殷都區科技創新服務中心為參保單位參加我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職業年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市科技創新研究院殷都分院按照標準發放工資,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經費從人才專項資金中解決,相關事項30日內辦結,確保聘用人員待遇的連續性。
(二)獎勵補貼。聘用人員在企業服務期間,納入“洹泉涌流”人才聚集計劃,按照相關政策規定標準享受各類獎補待遇。
(三)職稱評聘。聘用人員在企業服務期間申報職稱按照同企業人員職稱政策規定執行,聘用人員到事業單位后申報職稱按照事業單位職稱政策執行。聘用人員在企業取得的職稱資格,轉入事業單位后首次聘崗可直接聘用,不受單位結構比例限制。
(四)人才評選。聘用人員在企業服務期間做出突出貢獻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評選市管專家等,優先推薦參加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優秀專家等省級以上人才評選,主持項目優先推薦為省科技項目。
八、紀律與監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第五十五條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二)區紀委、監委對招聘全過程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三)應聘人員要誠信報考并自覺遵守招聘工作規定和紀律,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否則按自動放棄資格處理。在進入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后放棄的人,要主動聯系考務部門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特別提示:
考生在本次應聘期間應登錄殷都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yindu.gov.cn)及時了解招聘最新信息并且保持所留聯系電話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任何名義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招聘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殷都區“政聘企用”人才專項編制引進人才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殷都區“政聘企用”人才專項編制引進人才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372—5315553(工作時間內)。
監督電話:0372—5315200(工作時間內)。
附件1:2024年安陽市殷都區“政聘企用”人才專項編制引進人才崗位表.xlsx
附件2:2024年安陽市殷都區“政聘企用”人才專項編制引進人才報名登記表.docx
殷都區“政聘企用”人才專項編制引進人才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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