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潤創科技服務有限公司是國家級奎屯-獨山子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全額出資的國有企業,因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工作人員6名。具體崗位詳見《奎屯潤創科技服務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崗位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的人員,即
(七)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3.處于刑事處罰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為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
1.報考人員登錄奎屯—獨山子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網站(kdjkq.xinjiang.gov.cn),查看《奎屯潤創科技服務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并下載《奎屯潤創科技服務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
2.專業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最新版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網址鏈接》(見附件3)。
3.報考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填寫好的報名表及以下材料的掃描件發送至23014452@qq.com(命名格式為崗位代碼+姓名):
(1)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證明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資格證書、培訓經歷、職稱評定、取得榮譽、業務成果等),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藍白漸變照片。
(2)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需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并上傳認證材料。
(3)打印考生誠信承諾書(見附件4),手寫簽名后掃描上傳。
(4)已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5)。
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資格審查
按照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一環節發現應聘者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依照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應聘人員未按時提交各項資料、資格審查資料不全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三)筆試
筆試采取現場閉卷的形式進行,筆試試卷采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統一命制。應聘人員須按準考證注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筆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原則,按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
(四)面試
面試采取現場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未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入闈面試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當日,入闈面試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
(五)總成績
筆試、面試滿分均按100分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筆試、面試總成績相同者,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總成績最高者進入下一環節。
(六)體檢
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原則,按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入闈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名額空缺,按照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確定體檢人員,組織安排體檢。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自被告知體檢結果的3-5日內進行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
(七)公示
按照崗位擬招聘計劃數,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體檢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奎屯—獨山子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官網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一)工資按照公司內部薪酬制度執行。
(二)繳納五險一金,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休假等待遇。
五、其他事項
(一)奎屯—獨山子經濟技術開發區監察審計局對本次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992-3230159。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奎屯潤創科技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992-3278733
單位地址:新疆奎屯市喀什東路17號
附件:1.《奎屯潤創科技服務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4.考生誠信承諾書
5.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奎屯潤創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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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http://kdjkq.xinjiang.gov.cn/ktdsz/gkzp/202406/861e9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