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上級人民法院審批,衡東縣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聘用制司法審判輔助人員2名。
一、招聘計劃
招錄聘用制司法審判輔助人員2名。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報考年齡在20周歲以上(2004年6月30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9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中文、法律專業優先,能熟練使用word、excel等辦公軟件,能準確、快速地進行文字錄入和編輯。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現役軍人、全日制在校學生;
6.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7.涉毒吸毒人員;
8.近親屬在衡東法院轄區內從事律師工作的;
9.依據法律法規終身不得從事法律職業的;
10.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聘用制司法審判輔助人員待遇含基本工資、工齡工資、績效工資、績效獎金以及工會福利等,并繳納社保。
四、實施步驟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報名時間自2024年6月19日起至6月27日止(工作日上午8點-12點,下午3點-6點),報名地點設衡東縣人民法院政治部(7014室),聯系電話:0734-5188020。
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及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報名者須填寫《報名登記表》一份。本次招錄不收報名費。
我院將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考試
1.技能測試。技能測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計算機中文速錄技能,采用看打測試,時間為15分鐘。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其成績按60%計入綜合總成績。
2.面試。根據技能測試的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技能測試成績為零分的,不列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由衡東縣人民法院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其成績按40%計入綜合總成績。
(三)成績合成
綜合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技能測試、面試、綜合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四)體檢
1.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結果公布3日內(含當日)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不能進入考察環節。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棄權時,從面試人員中按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六)研究確定
院黨組對考察合格的人員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與聘用
院黨組研究確定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在用工之日起10日內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
試用期為2個月,合同期2年;試用期滿且經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八)遞補聘用
建立聘用制司法審判輔助人員后備人才庫。已通過筆試和面試但未能進入體檢程序的報考人員,經本人同意納入后備人才庫。納入后備人才庫的期限不超過一年,起始時間從面試之日起計算。當相應崗位出現職位空缺時,可從后備人才庫中按照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遞補人選,按照規定的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對相應的空缺職位進行補充招聘。
附件:衡東法院2024年公開招聘聘用制司法審判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
衡東縣人民法院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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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dxf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6/id/7990921.shtml